證券期貨商防疫大作戰 啓動「居家辦公」要有4條件

上班族示意圖。(圖/資料照)

記者紀佳妘/臺北報導

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延燒,不少金融機構實施居家辦公金管會證期局今(9)日表示,無論是居家辦公或異地辦公,資安控管、風險控管與內控機制都一定要到位,這是基本原則,同時也透露證券期貨投信啓動居家辦公有4個條件,相關指引將在2周內公佈。

金管會證期局副局長蔡麗玲表示,以證券期貨業來說,已要求營運中斷計劃,原則上居家辦公或異地辦公在資安控管、風險控管、內控機制等方面都要到位,不過證券商接單的營業員自營部門,由於涉及客戶權益,原則上大多證券期貨商優先採取異地備援的方式,未來視疫情變化,將居家辦公作爲異地備援後的選項,後續也會訂定相關配套。

蔡麗玲指出,證券、期貨或投信業啓動居家辦公有4個條件,首先是重大社區感染,其次爲員工確診,第三是一半員工居家隔離或檢疫,最後是其他特殊情況需求,目前暫定一旦啓動居家辦公,必須先向證交所或期交所申請,再通報金管會。

證券期貨商經紀部門萬一需居家辦公,蔡麗玲說,接單從公司電話轉到居家辦公者的手機或電話,留下客戶的下單紀錄,大多券商都可以做到留存音檔,但也有少數設備無法達到的券商,就必須採用配套,也就是除了營業員手機錄音外,同時也要回報公司接單情況,以確認無法做到竄改,避免後續產生爭議影響投資人權益。

至於自營業務員下單部分,蔡麗玲表示,營業員自行下單須透過公司系統管控,資安問題會另拉VPN網路,因此下單公司會有所掌握,考量實際情況,公司可以採用錄音、錄影的方式,也就是在家架設裝備遠端錄影,將交易時間過程記錄下來,相關具體作法由期交所和證交所研議公告;另在投信部分,下交易只是也將規劃拉安控網路VPN,相關規範將由投信投顧公會研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