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二度交保 桃檢抗告狀以「最速件」送高等法院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6日聲押,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經抗告後,法院9日仍認爲無羈押必要,再加700萬元,以12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抗告。將以最速件將抗告狀送到法院,而法院也會以最速件送到高院。(賴佑維攝)
前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涉嫌在桃園市長任內「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檢署6日聲押,法院裁定500萬元交保,經抗告後,法院9日仍認爲無羈押必要,再加700萬元,以1200萬元交保,檢方當庭提抗告。將以最速件將抗告狀送到法院,而法院也會以最速件送到高院。
因地主認爲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若以區段徵收配地較少,採自辦重劃配地較多,涉嫌2017年8月以500萬元行賄鄭文燦,2018年8月鄭文燦疑似得知被檢調偵辦此案,將賄款退回。
桃檢表示,會用最快的速度處理抗告狀,桃院待收到抗告狀後,也會以最速件送到高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