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500萬交保 黃國昌轟:令人噴飯!應立即下臺

▲民衆黨立委黃國昌。(圖/攝影中心攝)

實習記者石嘉豪/臺北報導

行政院前副閣揆、現任海基會董事長鄭文燦今(6日)因涉貪遭到桃檢聲押,然而,稍早聲押庭裁定以500萬交保。對此,民衆黨立委黃國昌表示,「這真是令人噴飯,民進黨新潮流,果然很夠力」,並進一步直指,鄭文燦應立即請辭下臺。

鄭文燦因在桃園市長任內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等案,遭到桃檢傳喚問訊。訊後,桃檢認爲,鄭文燦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行爲受賄等罪嫌,因此向法院聲押。

然而,稍早桃園地院裁定鄭文燦以500萬交保,並限制住居、出境、出海。理由指出,依照鄭文燦的供述及聲請書所附相關卷證資料,難認鄭文燦在2017年收受新臺幣500萬元款項,至2018年返還廖姓相關人期間,該筆款項有何掩飾、隱匿犯罪所得之情節,因此,駁回桃檢的聲押。

眼見桃園地院的裁定,黃國昌表示,送錢的廠商連同白手套,通通羈押禁見,而收500萬賄款的鄭文燦,500萬元交保。

黃國昌認爲,這樣的裁定真是令人噴飯,「民進黨新潮流,果然很夠力」。他接着直指,「爆發如此嚴重的收賄醜聞,鄭文燦應立即辭職下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