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今第3度出庭 面對媒體仍不發一語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桃園地方法院今天下午2時30分第三次召開準備程序庭。鄭下午2點10分時抵達桃園地院,穿着黑色夾克、戴上口罩,同樣不發一語、未接受訪問。

鄭文燦被控於桃園市長任內「變更林口特定區計劃–工五工業區擴大方案」中,涉嫌收賄500萬元遭訴,檢方依涉嫌對於職務上行爲收賄罪具體求刑12年。

鄭文燦前二度出庭時都強調500萬現金是被丟包在官邸,自己並不知情,隔天才發現。鄭文燦律師也提出5大理由強調,鄭文燦並無就職務行爲與行賄方達成任何合意,並質疑監聽譯文證據力,是否有違通保法規定。

鄭文燦被依貪污治罪條例的對於職務上行爲受賄罪嫌起訴,檢方強調,鄭文燦案人證事證明確,罪證明確,檢察官陳嘉義更指,金流事證明確,不是隻有excel檔案。至於監聽譯文在當年監聽到相關案情時,就已經另案陳報,符合通保法規範。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今天第三度出庭。記者周嘉茹/攝影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被控桃園市長任內收賄500萬元,今天第三度出庭。記者周嘉茹/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