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文燦涉貪案外案/廖俊鬆找司法黃牛被詐財

海基會前董事長鄭文燦涉貪五百萬元被檢方求刑十二年,其中二名律師也被起訴,包括鄭的律師遊琦俊涉泄漏羈押庭資料給鄭的施姓助理,被依泄密罪嫌起訴,建請從重量刑;土地開發商廖俊鬆輾轉從鄭得知被監聽後,曾任檢察官的律師蔡明熙藉機當司法黃牛詐財,檢方依詐欺取財罪嫌起訴,求刑三年。

檢方偵辦鄭文燦收賄案,意外發現案外案。二○一八年五月十一日,廖力廷受楊兆麟指示前往市政府討論支持鄭文燦連任市長政治獻金情事,鄭文燦當面告知「你爸嘴真大,到處亂講話,他被監聽了。」廖俊鬆接獲兒子通知,隔天立刻換電話,並改用不記名預付卡門號;廖力廷廿一日交付六百萬元政治獻金給鄭文燦時,鄭又提監聽一事。

廖俊鬆得知被司法偵辦還監聽後相當恐慌,透過友人介紹找上七十九歲的退休檢察官、律師蔡明熙求助。蔡明熙在六月七日華亞科技園區服務中心向廖俊鬆詐稱「有認識的人…有辦法處理掉」等,聲稱可代爲處理遭監聽一事。

之後多次電聯廖俊鬆要求收取卅萬元處理費。廖先給付十萬元后,蔡表示「明天會處理,他會負責『下』,你要準備廿(萬元)。」後來,廖俊鬆得知監聽未停止,質疑蔡明熙未處理;蔡卻再詐稱「那些人又在給你檢舉,我在處理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