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對國會改革案提覆議 總統府:審慎評估、妥適決定

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尊重行政院行使憲法賦予之覆議權,待總統府收到行政院所呈之覆議理由書後,賴清德總統(左)會審慎評估,再行妥適決定。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行政院今(6)日針對國會改革相關修法提出覆議,並提出7點理由認爲「全部條文」窒礙難行,將呈請總統核可後,移請立法院覆議。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表示,尊重行政院行使憲法賦予之覆議權,待總統府收到行政院所呈之覆議理由書後,賴清德總統會審慎評估,再行妥適決定。

郭雅慧指出,依照憲法增修條文明訂,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或條約案,認爲有窒礙難行時,經總統核可後,可以在決議案送達行政院10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

郭雅慧表示,國會是民主的象徵,然而,此次「立法院職權行使法」修法過程引發社會各界關注,賴總統必會以國家發展與民主價值全盤並審慎考量,肩負起民主憲政守護者的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