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治獻金案「保珊」? 柯文哲:該處分要處分「但不要一次幹掉」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圖/記者陳家祥攝)
記者陳家祥/臺北報導
民衆黨中評會16日討論有關柯文哲總統大選競選期間政治獻金申報不實的懲處問題,但討論2個多小時後無結論,預計下週二再邀請當事人時任競總總幹事黃珊珊、財務長李文宗、會計師端木正等人出席說明。對此,黨主席柯文哲17日說,這種重大案件不贊成缺席裁判,「總要給當事人來陳述」;至於是否想保黃珊珊?柯說,該處分要處分,當然有政治責任,但是也不是說一次就把人家全部幹掉,這也不對啦。
根據民衆黨紀律評議裁決準則,黨員違紀行爲處分共有3種,包含警告、停權及除名;停權指停止黨員權利,期限不得超過3年,除名則是開除黨籍。而依據《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不分區立委若喪失黨籍,將失去立委資格。
柯文哲說,這種重大案件不贊成缺席裁判,他們的消息也是從網路上或是大家代爲轉傳,「我覺得這不公平,總是要...,特別是重大處分,總要給當事人來陳述」。
柯文哲強調,還是尊重中評會獨立的審判意見,但要給當事人有一個說明的機會,所以後來說先把案情瞭解,下禮拜二再把當事人找來說明。
媒體追問,這樣的意思,是否偏向不要開鍘黃珊珊?柯文哲說,該處分要處分,當然有政治責任,但是也不是說一次就把人家全部幹掉,這也不對啦。
至於若開鍘黃珊珊,是否會影響到2026的佈局?柯文哲說,「我有我的想法,但是畢竟中評會,所以又回到臺灣民衆黨的特色,每個人都有自己的想法,有時候很難預測」。
柯文哲表示,其實對他來講,處份那個再說,先把目前這個事件結束纔是當務之急,「不然每天媒體上砲轟,有一句話說,沒有死也半條命」。
柯文哲說,其實他非常清楚,那個憑證什麼都在,對民衆黨的人基本是有信任,只是說,會出這種匪夷所思的事;還有一點,民衆黨就是太誠實,就是誠實申報嘛。其他黨就在想說這太危險,乾脆不要記在上面,民衆黨是該記的全部記在上面,那寫得越多,被挑毛病就越多。
但是柯文哲說,不過也想過了,寧可誠實面對問題,然後在過程當中,把缺點一樣一樣改掉,這是比較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