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明起泰國、越南移工居家隔離後再採檢

衛福部長陳時中。 (資料照片

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陳時中9日宣佈,自10日起越南泰國產業移工入境,也需在居家檢疫14日後,前往指定醫院辦理採檢作業,其採檢費用由指揮中心負擔,至於交通接送部分,則由僱主或仲介公司自行安排

居家檢疫完成後,陳時中指出,需進行採檢作業的原本只針對印尼菲律賓家事移工,但自10日起泰國、越南等產業移工納入完成檢疫程序後再進行棌檢作業。

指揮中心指出,移工完成14日集中檢疫及居家檢疫期滿,應再進行7日之自主健康管理,爲掌握移工於自主健康管理行蹤及落實移工生活照顧,僱主及仲介公司應即日起,必須要通報移工自主健康管理地點(如僱主工作地、仲介公司安置處所等)。

同時,自主健康管理期間應儘量一人一室。如有困難者,應保持1.5公尺距離,配戴口罩、落實消毒作業。

指揮中心表示,基於國內防疫安全,僱主或仲介公司如違返規定,包括沒有通報、或有通報不實、或有居住環境沒有符合規範者,將依違反《傳染病防治法》處新臺幣3千至1萬5千元罰鍰;此外,仲介公司因辦理就業服務業務,未善盡受任事務,致勞工權益受損,將依《就業服務法》處新臺幣6萬元以上至30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