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擊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集中騰房執行現場
“硬核”執行也有溫度
——直擊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集中騰房執行現場
時值春初,南方水鄉還未褪去寒意。
“出發!”清晨8時30分,現場一聲令下,執行幹警提振精神,有序前往各自騰空目的地開展騰房行動。爲進一步貫徹落實“百日執行攻堅”專項行動的部署要求,近期,南平市建陽區人民法院開展集中騰房專項執行行動。
現場一:被執行人配合清點
申請執行人林某某等2人與徐某某、潘某某等3人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建陽法院裁定拍賣徐某某、潘某某名下坐落於建陽區工業路的某房產及土地使用權,後債權人林某某要求以第二次拍賣保留價以物抵債。
徐某某、潘某某拒絕配合交付,執行幹警依法採取停水、停電以及數次組織協商等多種措施,雙方終於達成協議,由徐某某等人繼續使用至2023年12月20日並支付一定的補償金。但期限屆至後,徐某某等人仍未主動騰退房屋。於是,建陽法院爲保障以物抵債權利人的合法權益,着手製定執行預案,決定強制騰空。
行動當天,在以物抵債權利人、社區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執行一組到達現場後發現徐某某、潘某某正在屋內。經過承辦法官釋法說理、答疑解惑,2人逐漸認識到拒絕交付房屋的嚴重性,當即表示會主動配合清點有關物品。法院依照法定程序予以清點後,將物品按照被執行人指定地點存放,將房屋依法交付給以物抵債權利人。
現場二:競買人寬限時間
在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糾紛案件中,被執行人駱某某等3人名下有一處倉庫,已經過法院拍賣成交,但倉庫內有承租人居住、使用,拒不配合交付倉庫給競買人。執行二組驅車前往執行地點,耐心詢問承租人未積極配合原因,釋明拒不配合交付可能產生的法律後果,充分解釋執行流程,爭取承租人的協助配合。
在法官勸說下,承租人坦露了原因:承租倉庫進行茶葉加工,一段時間內無法找到轉移地點存放生產設備和茶葉原料。同時,承租人表示會積極配合法院執行工作,請求再給予一定的寬裕時間。承辦法官再次進行了協調,競買人表示同意,承租人承諾會在寬限時間內完成交付,該案件順利化解。
現場三:被執行人主動搬離
在申請執行人某銀行與被執行人劉某某、林某某、陳某某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法院拍賣了林某某、陳某某名下坐落於南平市建陽區朱熹大道的某處房屋,但陳某某意見較大,表示不會主動騰房交付給買受人。承辦法官多次組織被執行人就騰房一事進行釋法說理、溝通協調,並根據法律規定將安置費發放給被執行人,最終被執行人同意主動交付。
執行行動當天,執行三組一行組織房屋買受人、被執行人共同清點物品後,被執行人主動搬離了現場,買受人成功接收房屋並出具收條。至此,這起強制騰房案件圓滿畫上句號。
下一步,建陽法院將始終圍繞“公正與效率”工作主題,充分結合善意執行、能動執行,讓人民羣衆既能感受到執行工作的“硬核”,又能感受到善意執行的“溫度”,不斷提升人民羣衆司法獲得感和滿意度。
(本報記者 湯仙念 通訊員 曾立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