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控越南官員趁防疫索賄!臺男入境拒付4800遭關2天 外交部說話了

▲臺男投訴遭越南移民官員索賄,拒付竟被關入房間長達2天。(圖/東森新聞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臺中市一名29歲周姓男子1月到東南亞自助旅行指控越南移民官對他索賄160美元(約新臺幣4800元),他因爲錢帶不夠拒絕付錢,就遭越方強制拘留在小房間2天。我國外交部知情後介入調查,發現周男拿的可能是單次旅遊簽證,1月30日第2次入境並未事先申請,因此才被索取160美元罰款和補簽證費用

周男投訴,他1月30日搭乘飛機到越南峴港國際機場預計在越南待一晚後31日搭乘飛機回臺,不料30日準備入境時卻被越南移民官索賄。周男說,「(移民官說)需要付160元美金,我纔可以入境,然後我就跟對方講說,我身上沒有那麼多錢……。」

周男與朋友因爲付不出錢,就遭機場警察帶到房間拘留、限制活動,直到2月1日搭機回到馬來西亞,回到臺灣已經是2日凌晨。他在越南期間除了開頭的160美元外,後續包含隔離房間費、返回馬來西亞機票、移民官收走的錢,光1/30、31日就被收了11692元。

▲外交部調查發現,周男被索取的160美元,應該是罰款和補簽證費用。(圖/東森新聞)

周男怒說,他知道東南亞有些國家入境時會索賄,事前他也查過大約都在1、5、10美金左右,但「我不知道他們行收賄,還可以坐地起價,甚至是剛好有疫情關係,然後就是加以借題發揮」、「自由行的話,就是自己要小心謹慎,(這次被索賄)有可能就是在這疫情上面,先暫時不要出國吧。」

我國外交部事後介入調查,發現1月6日已經先入境過越南一次,當時有出示事先申請的簽證函順利入境,第二次出示同樣的簽證函遭拒絕入境,應該是周男申請的簽證只能單次使用,所以第二次纔會被越南方面認爲是非法入境,160美元應該是罰鍰及補發簽證費用。

外交部公交協調副執行長崔靜麟說,「繳納的費用是包含罰款以及補辦簽證費用,沒有簽證而要入境遭拒絕的話,將由原來搭乘的航空公司,把人帶回原來的出發點」。周男後續表示,他2次入境都有先在網路完成申請落地籤,外交部未來將持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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