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欠薪!莒南2起案例公佈→

18日, 臨沂市中級人民法院公佈5起欠薪典型案例,其中涉莒南法院2起:

以查封促和解,以和解促執行

——張某某與劉某某勞務合同糾紛案

【基本案情】

申請執行人張某某與被執行人劉某某勞務合同糾紛一案,被執行人劉某某拖欠申請執行人張某某勞務費53020元,申請執行人張某某於2024年9月向莒南縣法院提起訴訟,雙方達成和解協議,約定於2024年12月份之前全部履行完畢。法院出具民事調解書,民事調解書生效後,被執行人劉某某僅履行部分還款義務後,不再償還其餘欠款,申請執行人張某某於2024年11月向法院申請執行。

在執行過程中,莒南縣法院執行幹警通過全國法院網絡查控系統對被執行人劉某某名下財產進行了線上查詢,僅發現劉某某名下有一輛大衆牌小型汽車,在日照市區、臨沂市區、莒南縣城各有一處住宅樓房,在日照市區、臨沂市區各有兩處商鋪辦公樓,且上述所有房產均有較大數額的抵押。通過對查詢反饋的信息進行綜合分析,被執行人劉某某的流動資金非常緊張,查詢到的多處房產均未被查封。

本案件的申請執行人張某某系山東省菏澤市鄆城縣雙橋鄉人,現在外地打工,打工掙的錢需要寄回家裡,供在老家的老婆孩子生活上學。張某某的勞務收入是整個家庭的主要收入來源,勞務收入得不到保障,其整個家庭就會得不到保障。爲了讓張某某儘快拿到勞務費,執行幹警第一時間查封了被執行人劉某某名下坐落於莒南縣城的樓房。

經電話聯繫,被執行人表示正在外地協調工程款事宜,並承諾在一個月之內想辦法湊到錢。鑑於劉某某有還款的意願,並非惡意逃避還款,可能真是遇到了資金週轉的困難。如能給被執行人一定的時間,不僅能夠化解被執行人劉某某資金週轉困難處境,申請執行人也能夠更快更及時拿到款項。

本着司法爲民的宗旨,考慮到雙方的實際情況和心理感受,執行幹警同申請執行人張某某進行協商,申請執行人張某某表示勞務欠款必須在春節之前履行完畢,否則家庭開支就難以得到保障。爲了切實保障申請執行人張某某的案款能夠在春節之前得到履行,需要對被執行人劉某某的樓房進行評估拍賣,爲此雙方達成執行和解協議,雙方一致約定於2024年12月1日進行樓房評估議價,於2024年12月20日掛網拍賣,爭取春節之前拍賣成交。

最終,被執行人劉某某於樓房掛網之前即12月中旬將所有拖欠的勞務款支付給申請執行人張某某,案件得以執行完畢。申請執行人張某某的勝訴權利得以保障,同時又對被執行人劉某某保持了最大善意,找到雙方當事人之間權利的最大公約數,維護了社會的公平正義,促進了社會的和諧穩定。

【典型意義】

執行實踐中,對於小標的額執行案件,應充分考慮被執行人是否確無還款能力的情況,儘快通過實地調查的方式落實其真實還款能力,輔之以調解手段達成還款目的;但若和解不成,便要依法採取拍賣、拘留等強制措施,優先保障勝訴當事人的合法權益。

窮盡措施找突破,精準施策促履行

——王某、雋某與山東某測繪公司勞動爭議糾紛案

【基本案情】

王某、雋某與山東某測繪公司勞動爭議糾紛,經勞動仲裁委員會仲裁,山東某測繪公司分別支付王某、雋某工資39000元、37000元。因山東某測繪公司逾期長達一年未支付欠款,致使王某、雋某合法權益受到損害,故向莒南縣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法院在執行過程中,通過全國法院執行網絡查控系統查詢了被執行人山東某測繪公司名下的銀行存款、基金信息、車輛、工商信息、證券、保險、不動產等財產,未發現被執行人有可供執行的財產。

王某、雋某系務工人員,追索勞動報酬與其日常生活情況緊密相關,執行幹警充分考慮到案件涉及民生,當即通過細緻梳理案情與財產狀況,精準把握住案件關鍵點。執行幹警通過查閱卷宗,瞭解到山東某測繪公司在莒南縣法院其他執行案件均執行完畢,具有較強的履行能力,現因經營不善、對外債權未回款等因素,導致暫時無法還款。同時,從王某、雋某處得知,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年滿60歲,系實際控制人母親,但經常往返兩地城市,孫女正值高中且學習成績名列前茅,故針對性採取執行措施:被執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採取“限高”,並依申請追加法定代表人爲被執行人。執行幹警與實際控制人取得聯繫,耐心向其講解“限高”措施會限制住宿出行、影響後代就學,追加被執行人後可能面臨“失信”懲戒。在法院的一套執行強制措施“組合拳”下,被執行人當即保證積極湊錢償還欠薪。經過執行幹警五個月的督促,王某、雋某最終拿到申請的全部工資,並送給執行幹警錦旗和感謝信。

【典型意義】

執行實踐中,對於小標的額執行案件,應充分考慮欠款原因、家庭收入、履行能力、執行情況等因素,通過實地調查被執行人生活狀況尋找案件如破口,督促被執行人履行完畢,切實維護申請執行人的合法權益,使法律文書變成真金白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