執勤安全再升級 烏日警辦研討會助員警執勤無後顧之憂
臺中市警察局烏日分局日前辦理「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講習,特聘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李翔甫講授新修正規定,與警員探討學術與實務運作。(烏日警分局/潘虹恩臺中傳真)
爲符合警察勤務實際需求及民衆合理期待,立法院今年三讀通過《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案,並由總統蔡英文於10月19日公佈施行。臺中市警察局烏日分局日前辦理「警械使用條例部分條文修正案」講習,特聘銘傳大學犯罪防治學系教授李翔甫講授新修正規定,與警員探討學術與實務運作。
烏日警分局指出,近年來員警執勤時常遭受無法預測的危險,不論是犯嫌襲警、精神病患持刀攻擊、民衆意圖聚衆滋事等,所造成的傷害難以估計,而槍械使用時機又較爲受限,盼透過講習強化員警教育訓練,提升危機應處能力,確保執勤安全,並精實維護社會治安量能。
李翔甫指出,員警屢因執行人車盤查、酒駕防制、臨檢、取締暴力鬥毆等公權力作爲,遭脫序民衆挑釁、暴力相向,甚至被告致官司纏訟,嚴重衝擊工作熱情及家庭生活,該修正案成爲第一線警力執勤時有利的後盾。
李翔甫說,本次修法有「增加警械使用彈性」、「設置警械使用調查小組」、「使用警械賠償適用國家賠償法」及「使用槍械逕行射擊時機明確化」等4大重點。希望藉由講習探討警械使用條例修正案與相關法律議題,與第一線警員交流實務經驗,激盪出不同的學術及實務火花,透過結合理論與實務之應用,提升員警執勤觀念併兼顧民衆權益。
烏日警分局分局長吳銘淵表示,相當感謝李翔甫教授百忙之中爲員警傳授寶貴法律知識,提升執勤量能。警察是維護社會治安第一線工作人員,當員警面對事故時常有不可抗力的突發狀況,尤其處理酒醉、精神狀況不穩或手持棍棒甚至刀械的民衆時,需立即反應控制失控民衆。爲了不再執勤兩難,必須建立正確使用警械觀念以保護自身及民衆安全,讓員警能無後顧之憂,執勤使用警械之權力更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