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全市出租車、網約車司機師傅的一封信

尊敬的出租車、網約車司機師傅:

近期,全國多地發生詐騙分子利用出租車或網約車轉移詐騙贓款的新型犯罪案件,司機師傅在運營過程中遇到人貨分離的情形一定要提高警惕,避免成爲電詐“工具人”。

一、詐騙方式

詐騙分子不斷翻新作案手段,通過“線上詐騙”+“線下取現”+“網約車投送”的組合模式進行詐騙,手段較之前更爲隱蔽。詐騙分子以各種理由,要求受害人到銀行櫃檯取款,購買實物、黃金或香菸等價值高、易流通的物品,通過出租車或網約車運送至指定地點,並安排人員與出租車或網約車司機交接,以不見面、不現身的方式將現金或黃金等取走,出租車、網約車司機變成“不知情”的同夥。

二、案件特點

1.人貨分離,下單人只運送包裹不乘車;

2.通過出租車或網約車運送包裹(現金或黃金等),一般用紙箱、文件袋並用膠帶封裝,包裹上常見標有“重要文件、貴重物品、電子產品、嚴禁拆封、後果自負”等字樣;

3.接收包裹人員往往會戴帽子、口罩、眼鏡掩蓋面部等特徵。

三、法律責任

1.《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電信網絡詐騙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組織、策劃、實施、參與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或者爲電信網絡詐騙活動提供幫助,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前款行爲尚不構成犯罪的,由公安機關處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沒收違法所得,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罰款,沒有違法所得或者違法所得不足一萬元的,處十萬元以下罰款。

2.《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條規定,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產生的收益而予以窩藏、轉移、收購、代爲銷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飾、隱瞞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情節嚴重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四、警方提醒

1.出租車、網約車司機遇有上述情形要仔細甄別,嚴格按照許可範圍開展業務,客運車輛嚴禁從事寄遞和貨運業務。

2.司機師傅如接到有以上特點的運送包裹訂單,請及時撥打110報警電話。

合肥市公安局

合肥市交通運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