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升機駕駛家屬稱「Kobe知道會有危險」 凡妮莎無權要求賠償
洛城傳奇布萊恩(Kobe Bryant)與二女兒吉安娜(Gianna Bryant)不幸在年初的墜機意外中喪生,他的妻子凡妮莎(Vanessa Bryant)2月向直升機公司提告,並列出駕駛佐巴揚(Ara Zobayan)的多項疏失,要求懲罰性賠償。佐巴揚的家屬近日出面反駁指控,強調Kobe及其他罹難者「明知有風險」仍同意起飛,不該要求駕駛承擔責任。
布萊恩的妻子凡妮莎2月向「島嶼快遞直升機公司」(Island Express Helicopters)提告,起訴書指出事故當天的天氣狀況根本不該飛行,並列出駕駛佐巴揚的多項疏失,包括他未能在起飛前正確評估天氣、收集相關的氣象資訊、在明知天氣狀況不佳的情況下仍執意起飛,同時也未能保持對直升機的控制等。
值得一提的是,佐巴揚早在2015年就曾因爲飛入能見度較低的領空,違反最低目視飛行規定而受過處分。雖然沒列出求償金額,但瓦妮莎要求對飛行員和直升機公司輕率、不顧後果的行爲進行懲罰性賠償,金額可能達到數百萬美金。
《紐約郵報》報導,佐巴揚的家屬、哥哥伯格(Berge Zobayan)在一份法院文件中辯稱,事故當天包含布萊恩在內等其他乘客,都知道在天氣狀況不佳之下飛行具有危險性,「原告及受害者受到的任何傷害,都是他們直接或間接的疏忽或過失造成的,包括他們知道並自願承擔相關的風險。」主張被告不該爲此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