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肚子大!」陳雪生駁斥性騷擾 對範雲提加重誹謗之訴
▲民進黨立委範雲指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性騷擾,背部遭對方一直用肚子頂三次。(資料照/記者屠惠剛攝)
立法院去年7月審查監察院人事案爆發肢體衝突,民進黨立委範雲認爲背部遭國民黨立委陳雪生肚子頂了3次,指控他性騷擾。臺北市府性騷擾防治委員會4日確認性騷擾事件成立,可罰新臺幣1萬元到10萬元。對此,陳雪生迴應,一切都依照法律規定辦理,他也已對範雲提出加重誹謗的告訴。
陳雪生表示,「我肚子本來就比較大」,當時主席臺是國民黨佔領的位子,但範雲硬要擠進來,發生肢體衝突,「誰騷擾她?」
陳雪生強調,一切都依照法律規定辦理,也已對範雲提出加重誹謗的告訴,未來也不再對這個事件再做迴應。
臺北市社會局表示,爲保護當事人隱私及其他人格法益,以不公開方式調查,調查期間給予當事人充分陳述意見及答辯機會,後續提送性騷擾防治委員會合議決議;調查案件不便透露申訴人、被申訴人個人資料隱私與案件內容。
社會局指出,若性騷擾案件成立,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對他人爲性騷擾者,由直轄市、縣 (市) 主管機關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鍰。如果當事人不服,自行政處分達到次日起30日內可再提訴願,訴願階段由衛生福利部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