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郭智輝誠實不造假

(圖/本報系資料照)

崇越集團董事長郭智輝被延攬爲賴清德政府的經濟部長,消息一公佈就成了卓內閣的焦點。藍營質疑他過去曾犯過經濟及商業上的罪,出身不佳;藍綠陣營也都有人對於他在中國大陸做生意,與大陸有牽連,擔心他將來過不了綠營「抗中」的這個心坎。

說實在的,賴清德挑選郭智輝這個身價百億的科技業企業家挑起臺灣經濟發展的重任,是需要相當的擔當與勇氣。畢竟郭智輝隨時會被自己的綠營扣上「親中賣臺」的帽子;更糟糕的是,民進黨基層「反商惡富」的情結又超重,這對郭智輝未來的施政不利。經濟部長由經商有成的企業家擔任,在臺灣或許少見,但在歐美等民主國家很正常,綠營應擺正心態,期待郭智輝能帶動臺灣的經濟發展,讓大家都富裕起來。

就郭智輝曾在大陸開公司做生意,協助大陸發展晶圓科技一事,這屬於綠營內部及側翼需要煩心的事,藍營政治人物沒必要拿來當攻擊話題。因爲,加強在各領域和大陸交流是藍營多年來努力的目標。如今,「務實臺獨工作者」賴清德能挑中一個和大陸有經濟及商業往來的企業家擔任民進黨政府的經濟部長,這沒什麼不好。或許,這也是賴清德想借此淡化他的臺獨色彩,往「維持臺海現狀、爭取兩岸和平對話」方向走的「務實」做法。

相較之下,郭智輝在崇越集團董事長任內犯的經濟案件更值得關注。不過,討論這問題不是在挖郭的瘡疤,而是期待他不要再犯過去同樣的錯誤,讓法院當年給他緩刑宣告時所說的「以勵自新」能真正落實。

郭智輝於民國94年到96年間犯的經濟案件,二審臺灣高等法院的判決書近4萬字。就這件經濟犯罪案件,崇越科技於4月17日發佈聲明指出,法院判決已經很清楚,雖然是「同仁作業違反規定,作爲企業負責人理當勇於承擔管理疏失」的懲處,但郭智輝「從不逃避」、「概括承受」,很感謝法官基於事實考量給予緩刑。

崇越科技代郭智輝發表的這個聲明,意思是說,犯這個錯的是公司同仁,郭智輝只是作爲老闆「勇於承擔及概括承受管理疏失的責任」。可是,臺灣高等法院的二審判決卻是指責郭智輝居崇越公司高位,非僅怠於監督,放任下屬浮報業績,「甚且自行造假,編制不實的財務報告」,顯難解其責。

不過,郭智輝當年有沒有真的「自行造假」,法院既然都給他緩刑,沒有讓他坐牢,而且緩刑也期滿了,這個罪就等於沒犯過,不算前科,社會也就不必再去議論「犯這樣過錯的人適不適合擔任經濟部長」。社會應該關心的是,郭智輝未來擔任經濟部長時,會不會再有「怠於監督,放任下屬浮報業績,甚且自行造假,編制不實報告」的問題。

經濟部不僅是郭智輝犯過的《商業會計法》主管機關,也掌管經常被立委指責說謊掩蓋臺灣缺電事實的臺灣電力公司。近來各地頻繁發生停電事件,我們期待,郭智輝在經濟部長任內,要把「誠實不造假」銘記在心,真心面對及解決臺灣的電力問題,以及經濟發展的所有障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