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磅快評】林秉文有必要潛逃嗎?都怪鄭銘謙不早說
「百億賭王」PGTalk負責人林秉文棄保潛逃被新北地院通緝,白委黃國昌質疑刑事警察局遲未刊登查緝專刊,刑事局迴應未接獲法院發文協請發佈查緝專刊,但不影響通緝身分;只是之前法務部長鄭銘謙才說「歡迎」林秉文投案,新北地院莫非呼應鄭部長,連查緝專刊也免了?
查緝專刊對緝捕通緝犯有多大幫助?外界不得而知,但前臺鹽董事長陳啓昱之前也是被通緝未刊登查緝專刊而吵得沸沸揚揚,臺南地檢被外界叮得滿頭包後趕緊補刊,沒想事隔兩個月,新北地院又重蹈覆轍。
陳啓昱捲入綠能弊案,去年10月28日被臺南地院合議庭當庭釋放後即失聯,臺南地檢署8天后發佈通緝,卻遲至11月12日才發佈查緝專案。刑事局解釋未接獲檢方函文,南檢則說檢方本來就不打發布專刊。但事情被揭露之後,南檢又緊急簽發公文請警方發佈查緝專刊,徒惹話柄。
這次「百億賭王」PGTalk負責人林秉文棄保潛逃,很不一樣的是,他不僅高調在臉書嗆藍白,還大言不慚說「回來時間自己決定」,完全不像個通緝犯,檢警拿他沒輒,法務部長鄭銘謙還說「歡迎他自己回來投案」,結果被罵得狗血淋頭;沒想到,發佈通緝林秉文的新北地院竟似局外人,通緝多日也未請警方發佈查緝專刊。
林秉文棄保潛逃之初,新北地院曾發佈新聞,指林秉文當初獲檢方以300萬元交保,檢方並未諭知林限制出境、出海等其他強制處分;外界解讀,新北地院自認林秉文潛逃和地院無關,主要是檢方並沒有對林作強制處分;不過,新北地院既然對林秉文發佈通緝,卻未函文警方發佈查緝專刊,就很令人費解。
林秉文因配合八八會館負責人郭哲敏洗錢而被偵辦,郭原被羈押,新北地院合議庭昨天裁定以2億元交保,限制出境、出海並輔以科技監控,金額高得嚇人,絕對是大案;但在鄭銘謙口中,配合郭哲敏洗錢的林秉文似乎只是「小咖」, 指此案起訴事實金額爲129萬元,犯罪所得30萬元,「有沒有羈押必要,另外可以再斟酌」。
鄭部長之言再度讓人訝異,令人好奇他到底有沒有看過郭哲敏的起訴書?郭哲敏涉嫌經營線上博弈獲利即達16.5億元,透過林秉文洗錢金額逾217億元,怎麼看都不是30萬元小案,林秉文也絕非「小咖」,否則檢方當初也不必諭知他300萬元交保,這不是有違比例原則嗎?
反過來說,如果林秉文所涉真的只是小案一件,林秉文有必要棄保潛逃嗎?看到鄭銘謙說他的案子犯罪所得僅30萬元,有沒有羈押必要,另外可以再斟酌,林秉文豈不跳腳「鄭大部長怎麼不早說?」,害他潛逃被通緝,又白白損失300萬元保證金?
回過頭來看看新北地院惜函文如金,通緝林秉文卻未請警方發佈查緝專刊, 或許考量也和之前南檢一樣,認爲沒有發佈查緝專刊必要,而且法務部長都說歡迎他回來投案,投案之日應指日可待,所以發佈發佈查緝專刊是多的。
但是,之前南檢未請警方發佈陳啓昱的查緝專刊,後來緊急補發函文,查緝專刊發佈後兩週,陳啓昱即自己投案,要說查緝專刊無用,倒也未必,至少有宣示執法決心的作用。
稍加瀏覽刑事局查緝專刊,不乏洗錢、詐欺被告,若新北地院認爲林秉文不必查緝專刊,最後警方還得幫法院找理由,指林秉文沒有發佈查緝專刊也不影響通緝身分,刑事局已交辦各駐外警察聯絡官追緝;如果是這樣,查緝專刊還有存在必要嗎?
林秉文逃亡迄今未發佈查緝專刊,黃國昌質疑難道是因爲林秉文比較大尾?內政部長劉世芳表示通緝犯沒有分大尾、小尾,會請刑事局「更正」;問題是,如果新北地院不認爲林秉文很大尾,硬是不給函文,刑事局敢把林秉文放進查緝專刊嗎?
「百億賭王」林秉文棄保潛逃,法務部長鄭銘謙先說「我們歡迎林秉文自己投案」,後來又表示林秉文犯罪所得只有30萬元,再度引發關注。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