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應急涉信披違規被立案 公司迴應稱已在採取措施
本報記者 陳雪波 盧志坤 北京報道
10月21日,中國船舶重工集團應急預警與救援裝備股份有限公司(300527.SZ,以下簡稱“中船應急”)發佈公告稱,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已被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立案調查。
中船應急告訴《中國經營報》記者,他們收到的立案通知書上沒有提及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的案件是哪一起,推測可能是2022年度“提前轉銷”的整改事項,一年前披露過這個事情,應該不會影響公司經營。公司現在已經在採取相關措施減少立案事件對公司的影響。
年內曾因可轉債信披違規收監管函
根據中船應急發佈的公告,公司於近日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下發的《立案告知書》(編號:證監立案字 0052024006 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被正式立案。公司對此向投資者表示歉意,並確認各項生產經營活動正常進行,將積極配合調查,及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
“立案告知書裡面是套用格式的內容,沒有具體說是哪個案件。”中船應急告訴記者,無法確定具體案件,但推測有可能是2022年的“ 提前轉銷”事件,“但這個事情與2023年、2024年的業績沒有關係,不會對現在的公司經營產生影響。”
記者瞭解到,在2021年12月,中船應急簽訂了8套應急裝備銷售合同,約定交付期限爲2022年12月4日之前。實際上,公司2022年僅通過組織內部交驗評審交付了2套,由於客戶基礎設施建設進度在內的因素影響,另6套裝備未交付。但公司在未取得客戶現場驗收報告的情況下,對8套裝備全額確認了收入。因此,公司2022年提前確認收入影響金額2442萬元,確認成本金額1108.95萬元,增加利潤金額1333.05萬元。
另外,中船應急曾與多個省份的交通部門簽訂多批量應急交通裝備銷售合同,合同約定交付時間爲120至180天。因客戶未確定發貨地點,2021華20-1合同、2021華20-5合同裝備暫存公司未發貨,但公司2022年按合同金額的95%確認收入。因此,公司2022年提前確認收入影響金額695.24萬元,確認成本金額730.14萬元,減少利潤34.9萬元。
上述兩個合同的收入確認不準確,中船應急2022年提前確認收入影響金額3137.24萬元,合計增加利潤1298.15萬元。
10月21日公佈的立案消息,並非中船應急年內首次因信息披露問題受到監管關注。在今年4月,公司就因可轉債信息披露違規而收到深交所的監管函。具體而言,公司發行的“應急轉債”前期觸發了轉股價格向下修正條款,但公司未在預計觸發條件的5個交易日前披露提示性公告,也未在觸發條件當日召開董事會審議決定是否修正轉股價格。這一行爲違反了《創業板股票上市規則》以及《上市公司自律監管指引第15號——可轉換公司債券》的相關規定。
此外,中船應急在過去一年還多次因信息披露不準確、不及時等問題收到監管函和警示函。2023年7月,因披露的年度報告與業績預告數據差異較大,公司收到了深交所的監管函。同年9月和12月,公司及其高管又因財務覈算不準確、信息披露不充分等問題,先後收到了湖北證監局的警示函。這些違規行爲涉及收入確認、壞賬計提、關聯方往來以及應收賬款單項計提會計政策披露等多個方面。
董秘、監事會主席相繼辭職
在中船應急信息披露違規問題頻發的背景下,公司高管層也出現了較大變動。今年7月19日,公司監事會主席吳啓雄因工作調動申請辭去監事會監事及監事會主席職務,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7月23日,公司總會計師、董事會秘書、總法律顧問李應昌也因工作調動提交書面辭職報告,辭去相關職務後同樣不再擔任公司任何職務。
關於二人的辭職原因,中船應急向記者回應稱,他們是集團內部工作調動,後來去了集團內的其他公司工作,沒有在中船應急任職了。記者在天眼查搜索發現,李應昌目前擔任雲南昆船第二機械有限公司董事和武漢船用機械有限責任公司監事,兩家公司系中國船舶集團成員。
中船應急系深耕應急裝備事業的企業,其產品覆蓋公路、鐵路、水路、航空四大交通領域,在應急預警、應急救援、應急保障、應急服務四大板塊均有佈局。公司半年報顯示,中船應急營收增加,但依然處於虧損狀態。今年上半年公司營業收入達到4.13億元,同比增長66.11%。在淨虧損方面,公司雖然較上年同期有所收窄,但仍未實現盈利,上半年淨虧損127.74萬元。
受到立案消息的影響,10月22日上午,中船應急股價大跌,跌幅一度超過10%。
(編輯:盧志坤 審覈:童海華 校對:翟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