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大意外頻傳...親人意外身故 可向稅局調閱資料以免遭罰

財政部臺北稅局。(圖/記者李鍾泉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近來重大意外頻傳,臺北國稅局向民衆表示:若親人不幸遭逢意外過世,繼承人可持身分證正本、被繼承人除戶戶籍證明或死亡證明,向就近的國稅局分局以及稽徵所調閱被繼承人財產和所得清單,並可使用這些資料金融機構證券商投資公司地政事務所等機關取得相關證明文件,以作爲申報遺產稅資訊

臺北國稅局提醒,納稅義務人應於被繼承人死亡之日起6個月內,向被繼承人戶籍所在地國稅局所屬分局、稽徵所辦理誠實申報遺產稅。如未依限申報,除需補繳稅款外,更可能依照覈定應納稅額處以2倍以下的罰鍰;如已依限申報但有漏報短報狀況,也將按所漏稅額處以2倍以下罰鍰。

臺北國稅局提到,若被繼承人生前未做妥適交代,導致無法完整蒐集相關資料,繼承人可洽中華民國銀行商業同業公會全國聯合會電話:02-8596-2345)查詢銀行存款部分。至於上市、櫃或興櫃股票部分,可向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電話:02-2719-5805)查詢被繼承人開戶資料及持股餘額明細;若想查詢保單資料,則可透過中華民國人壽保險商業同業公會(電話:02-2561-2144)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