鍾東錦遭提當選無效之訴 痛批檢調淪政黨服務工具
苗栗縣長當選人鍾東錦(右)不滿遭地檢署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李京升攝)
鍾東錦在律師陪同下舉行記者會。(李京升攝)
苗栗縣長當選人鍾東錦21日在律師陪同下舉辦記者會,他指出,針對苗栗地檢署在沒有任何證據的情況下,提起當選無效之訴,感到非常遺憾而且難過,因爲再一次印證檢調單位成爲特定人士或政黨服務的工具,完全喪失司法單位應該有的獨立性。
鍾東錦表示,大湖鄉聯合競選總部主任委員是由大湖鄉長候選人傅鬆琳全權負責成立,並委任陳申陽擔任主委,事實上自己與陳申陽在選舉期間,並無實際往來,陳也沒有參與競選總部的任何相關會議,更不可能有所謂共同賄選問題。
鍾東錦說,整起事件讓人失望,司法是正義最後的一道防線,如今卻有嚴重傾斜,他舉例競選期間,對手假借民調公司打電話給鄉親,不斷攻擊跟抹黑他,他報警做筆錄向地檢署提告,但卻不被受理,反之他檢舉競選對手發放黑函,反遭說是打壓。
鍾東錦表示,這次賄選案件跟他完全無關,竟然可以演變成當選無效,縣長這麼龐大的選舉,不可能有買票的動作,勇敢面對司法,正義會站在他這一邊,相信鄉親的眼睛是雪亮的。
另外,也因爲檢方提起當選無效之訴,屬於民事訴訟範疇,不像刑事訴訟採嚴格證據,許多當選無效之訴在刑事部分無罪,民事卻判當選無效。鍾東錦則強調,目前都在訴訟中,如果最後都勝訴,民事判決自然不會成立,他相信司法會還他一個清白。
傅鬆琳今天也出席記者會證實,陳申陽是由他委任,主要工作爲負責大湖鄉長選舉相關事務,因爲當時其他人選都要參選,只有陳可以掛名主委一職,而在造勢晚會、選前之夜等重要場合,陳申陽都未到也找不到人。
傅鬆琳說,陳申陽無論在選舉期間或是面對檢察官偵訊,都明確表示沒有幫鍾東錦買票、也有強調選縣長不可能買票,但檢察官刻意忽視關鍵當事人的證詞,就貿然對鍾東錦提出當選無效告訴,明顯是要入人於罪。
鍾東錦委任律師饒斯棋表示,苗栗縣長選戰橫跨18鄉鎮市,選舉期間縣長、縣議員、代表到村裡長各級候選人,常常會共同設立競選總部,並互相搭檔造勢,藉此拉擡彼此聲勢,不能因爲其中1位賄選行爲,另1人就須對與自己無關行爲負責,並喪失當選資格。
饒斯棋說,根據地檢署的資料,從頭到尾並無直接證據得以證明或間接證據,推論鍾東錦有行賄買票行爲,或有共同參與、授意、同意、容許、知情而放任,不符合選罷法第99條第1項構成要件,也不構成同法第120條第1項第3款當選無效的事由。
饒斯棋提到,鍾東錦宣佈參選時,就遭爆料所謂「白手套案」,但經過三審定讞,鍾獲得勝訴,但苗栗地檢署卻以剪報分案爲由進行調查,律師團也在7月主動向苗栗地檢署遞狀,陳報相關事實與法官宣判鍾東錦勝訴結果,但苗栗地檢署直到現在都還沒有簽結或做出不起訴處分,由此可見苗檢根本就是配合演出。
他表示,未來除了依法提出答辯,維護鍾東錦之權益外,也將蒐集相關證據,追究檢察官是否濫權,並向監察院提出檢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