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適當加強中央事權 提高中央財政支出比例

《中共中央關於進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進中國式現代化的決定》指出,將適當加強中央事權、提高中央財政支出比例。中央財政事權原則上通過中央本級安排支出,減少委託地方代行的中央財政事權。不得違規要求地方安排配套資金,確需委託地方行使事權的,通過專項轉移支付安排資金。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