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

中房網訊 (亞晨/文)中共中央、國務院近日印發《鄉村全面振興規劃(2024—2027年)》(以下稱《規劃》),併發出通知,要求各地區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貫徹落實。

根據《規劃》,到2027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實質性進展,農業農村現代化邁上新臺階。到2035年,鄉村全面振興取得決定性進展,農業現代化基本實現,農村基本具備現代生活條件。

《規劃》提出,統籌優化城鄉發展佈局。以資源環境承載能力和國土空間開發適宜性評價爲基礎,優化農業、生態和城鎮空間。嚴守耕地和永久基本農田、生態保護紅線和城鎮開發邊界等主要控制線,科學編制實施縣級國土空間總體規劃。

《規劃》要求,推進城鄉融合發展。實施新一輪農業轉移人口市民化行動,推行由常住地登記戶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務制度,完善“人地錢掛鉤”政策,推動城鎮基本公共服務覆蓋全部常住人口。

保障進城落戶農民合法土地權益,依法維護進城落戶農民的土地承包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探索建立自願有償退出的辦法。構建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推動人才、技術等要素規範有序向鄉村流動。率先在縣域內破除城鄉二元結構,一體推進城鎮和鄉村規劃、建設和治理,推動城鄉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支持中西部農產品主產區縣城建設。把鄉鎮建成鄉村治理中心、農村服務中心、鄉村經濟中心。推動縣域產業協同發展,以現代種養業和農產品加工業爲基礎,構建以縣城爲樞紐、以小城鎮爲節點的縣域經濟體系。發揮各類產業園區帶動作用,引導縣域產業集聚發展。

《規劃》強調,深化農村土地制度改革。加快完成房地一體宅基地確權登記頒證,允許農戶合法擁有的住房通過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盤活利用。有序推進農村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入市改革,優先保障鄉村全面振興用地需求,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

強化鄉村發展用地保障,省級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安排至少5%新增建設用地指標,保障鄉村重點產業和項目用地,落實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和設施農業用地保障政策,縣鄉級國土空間規劃應統籌安排農業農村發展用地。規範有序穩妥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騰退的建設用地指標可納入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規劃》還提出,鞏固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有序推進第二輪土地承包到期後再延長30年試點,深化承包地所有權、承包權、經營權分置改革,發展農業適度規模經營。完善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制度,做好與不動產統一登記有序銜接,依法糾正撂荒承包地、破壞耕地生產能力等行爲。

文章來源:樂居買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