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光BOT案 陳光復告誹謗 賴峰偉:做賊喊捉賊
民進黨澎湖縣長候選人陳光復因重光「敗家」說,到地檢署怒告賴峰偉誹謗、意圖使人不當選,說要讓他即使當選了,也要面臨當選無效的結果。(張茂雄攝)
民進黨澎湖縣長候選人陳光復4日控告縣長賴峰偉針對「重光BOT案」發放不實新聞,指控賴不僅瀆職還說他是「敗家子」,涉刑法加重誹謗,及選罷法意圖使人不當選。賴峰偉隨後迴應說,陳光復「做賊喊捉賊」,當縣長時不僅簽下賣身契,還栽贓幫他收爛攤的人。
陳光復昨早前往地檢署按鈴申告,他相當氣憤指控賴峰偉陣營,發佈不實新聞稿指控「重光BOT案,陳光復導致縣府損失1億6000萬以上」的說法是嚴重的抹黑與誹謗行爲。
陳光復強調,重光BOT案在他努力下完成招商,但後來遠航公司發生財務問題,纔會造成工程與資金不足的爭端。澎湖縣政府於去年9月10日申請仲裁勝訴,判決廠商需賠償1.6億元給縣府,並將廠商興建的一切地上物及興建工程所有權均移轉給縣府。
陳光復反批賴峰偉無能失職,竟逾期聲請執行,反讓其他債權人搶先執行,且未在期限內提出異議,造成1.6億元追討困難,反倒在臉書及新聞上發佈不實訊息,他要告到即使賴峰偉當選也當選無效。
賴峰偉總部迴應說,陳光復上任第37天就急着與樺澎公司簽訂契約,獨愛財務狀況備受質疑的遠航,難道當中有什麼承諾必須趕快兌現?陳光復引遠航入室,該集團卻因融資不順,請求縣府協調銀行提供貸款,陳光復應追查樺澎的履約能力,而非當「萬應公」。陳光復做賊喊捉賊,不僅籤賣身契種下惡因,還不知反省道歉,栽贓幫他收爛攤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