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電力(02380.HK)附屬訂立五凌外部收購協議
格隆匯1月17日丨中國電力(02380.HK)發佈公告,於2024年10月18日,公司及廣西公司分別與遠達環保就資產重組建議訂立重組框架協議I及重組框架協議II。在進行資產重組建議前,五凌電力及長洲水電將透過下列交易進行預重組建議。
於2025年1月17日,各相關賣方(即(i)國家電投聯繫人及(ii)北京鑫贏)與買方(即五凌電力)分別訂立五凌外部收購協議,據此五凌電力有條件同意收購而相關賣方有條件同意出售五凌外部收購權益,其總代價爲人民幣12.32億元。
於2025年1月17日,五凌電力與湖北電投訂立買賣協議,據此五凌電力有條件同意收購而湖北電投有條件同意向五凌電力出售藍山卓越100%的權益。
爲促使五凌出售事項,公司與湘投國際已成立五凌等同合資公司,其中公司與湘投國際分別持有63%和37%權益。公司與湘投國際於五凌等同合資公司的持股比例與其目前於五凌電力的持股比例相同。
爲促使長洲出售事項,廣西公司(公司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擁有長洲水電64.93%權益)與廣西海外(擁有長洲水電35.07%權益)已成立長洲等同合資公司,其中廣西公司與廣西海外分別持有64.93%和35.07%權益。廣西公司與廣西海外於長洲等同合資公司的持股比例與其各自目前於長洲水電的持股比例相同。
各相關賣方(即五凌電力及其附屬公司)與買方五凌等同合資公司訂立買賣協議,據此相關賣方有條件同意出售而五凌等同合資公司有條件同意收購五凌出售資產。各相關賣方(即公司及其三家附屬公司(國家電投北京公司、中電湖南及中電智慧))與買方五凌電力訂立買賣協議,據此五凌電力有條件同意收購而相關賣方有條件同意出售五凌於集團內收購資產。長洲水電(公司間接非全資擁有的附屬公司)與長洲等同合資公司訂立買賣協議,據此長洲水電有條件同意出售而長洲等同合資公司有條件同意收購長洲出售資產。
進行預重組建議的理由與裨益:(i)擴大公司新能源業務規模,提升盈利能力;(ii)加強一體化、專業化管理,拓寬經營發展潛力;(iii)爲後續資產重組建議奠下基礎,通過打造「紅籌控A」架構,拓寬多元化融資渠道,助力高質量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