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女權人士李翹楚涉煽顛罪 判刑3年8個月

綜合維權網等華文媒體今天報導,中國女權人士李翹楚被控「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昨天宣判,李翹楚被判刑3年8個月,剝奪政治權利2年。

李翹楚刑期至今年8月3日止,目前羈押于山東省臨沂市看守所。

山東省臨沂市法院2023年12月19日一審開庭審理李翹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案。當時是李翹楚自2021年2月被拘近3年後的第2次受審,第1次是2023年6月20日。

外電當時披露,審判是透過不公開方式進行。法庭只允許李翹楚一名代理律師丁錫奎入場辯護,另一名代理律師李國蓓以及李翹楚父親都被拒絕進入。法庭當時未宣佈判決結果。

李翹楚是女權主義者及勞工問題研究者,曾多次參與中國勞工、女權和民間維權議題。2020年2月16日凌晨,李翹楚因男友許志永廈門聚會案被北京警方帶走,被指定住所監視居住至2020年6月19日。

獲得自由後,李翹楚持續爲許志永一案呼籲,遭當局報復,於2021年2月6日再次被北京國保約談,隨後遭山東臨沂警方刑事拘留,同年3月14日被批准逮捕。

維權網表示,33歲的李翹楚憂鬱症病情十分嚴重,幻聽時常發作,家屬多次要求保外就醫卻屢屢遭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