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科技監管司原司長、信息中心原主任姚前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本站財經11月20日訊 據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紀檢監察組、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批准,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紀檢監察組與廣東省汕尾市監委對中國證監會科技監管司原司長、信息中心原主任姚前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經查,姚前背棄初心使命,不講政治,貪圖虛名,以金融科技專家自居,爲一己之私不遺餘力扶持特定科技服務商,甘做圍獵者的“重點培養對象”。濫用政策建議權、制定權、執行權等監管權力,棄守科技監管職責,在信息技術系統服務機構拓展業務、軟硬件採購等方面爲他人謀取不當利益,利用虛擬貨幣等進行權錢交易。搞迷信活動;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茅臺酒等貴重物品和接受宴請;違反組織原則,在職工錄用中爲他人謀取利益;違反廉潔紀律,將應當由個人支付的租車等費用交由監管對象支付,違規借用監管對象大額錢款,違規投資入股企業。非法收受財物,數額特別巨大。

姚前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十九大乃至二十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中國證監會黨委研究,決定給予姚前開除黨籍處分;經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紀檢監察組研究,決定給予姚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經廣東省汕尾市監委研究,決定將姚前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人物履歷

1992年08月-1994年08月,在燕山石化工作。

1997年05月-2002年10月,在中國證監會工作,歷任信息中心計算機管理處主任科員、副處長。

2002年10月-2010年12月,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工作,歷任技術開發部、系統運行部副總監、總監。

2010年12月-2018年09月,在中國人民銀行工作,歷任徵信中心黨委委員、副主任,科技司副司長,中國人民銀行數字貨幣研究所所長,科技司巡視員。

2018年-2019年12月,任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黨委副書記、總經理。

2019年12月起,在中國證監會工作,歷任中國證監會科技監管局局長,中國證監會科技監管司司長、信息中心主任等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