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證監會,立案!
【導讀】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ST百利及實控人被中國證監會立案
中國基金報記者 聞言
10月9日晚間,ST百利公告稱,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及實控人王海榮立案。同日,ST百利及王海榮等相關人員,收到湖南證監局下發的行政監管措施決定書。
監管查明三項違法違規行爲
湖南證監局指出,經查,ST百利存在三項違法違規行爲,分別是王海榮非經營性佔用ST百利資金、ST百利未及時披露重大仲裁事項、ST百利怠於追償大額債務。
首先,王海榮在2022年至2023年期間,累計佔用ST百利的非經營性資金約爲1.92億元,餘額約爲1.32億元(不含利息)。
其次,ST百利於5月17日新增一起合同糾紛仲裁事項,涉案金額爲8008.13萬元,佔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的14.81%,但是在6月20日才公告。
最後,湖南證監局在現場檢查中發現,ST百利對承包山西潞寶興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項目、遼寧緣泰石油化工有限公司項目、山東省滕州瑞達化工有限公司項目所形成的大額應收賬款及相應業績補償款,怠於進行債務追償,追償進度嚴重滯後。
湖南證監局決定對ST百利、王海榮採取責令改正的行政監管措施;對ST百利,王海榮,副總裁兼財務總監王偉,董事、副總裁兼董事會秘書李良友,分別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且均記入證券期貨市場誠信檔案。
此前被疊加實施“ST”
湖南證監局表示,針對ST百利被實控人非經營性佔用資金問題,將視後續佔用資金歸還情況採取進一步舉措。
10月9日,ST百利公告稱,公司當前遭遇的風險包含實控人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風險及疊加其他風險警示的相關風險、非標審計報告及其他風險警示的相關風險等。
其中,王海榮對ST百利的非經營性資金佔用餘額,達到ST百利最近一期經審計淨資產絕對值的5%以上,金額超過1000萬元,並且王海榮未能在1個月內完成清償。
ST百利公告稱,根據《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相關規定,公司股票自9月30日起被疊加實施其他風險警示。
查詢可見,ST百利自5月6日起被實施其他風險警示,主要是2023年度財報、內控報告,分別被出具保留意見、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觸及《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的相關規定情形。
編輯:喬伊
審覈:陳思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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