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和警開槍追捕致死遭起訴 警政署:全力作爲員警後盾

警政署表示將積極協助員警,作爲同仁的後盾。(本報資料照片)

新北市警中和分局中原派出所張姓員警,去年3月盤查林姓男子駕駛、懸掛僞造車牌的賓士車時,林男拒檢逃逸,張員追車追到中和景平路連開3槍射擊,子彈從後方擋風玻璃處射入,導致車上鍾姓乘客後腦中彈死亡,新北地檢署2日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張員起訴。

警政署表示,本案已責請新北市警察局給予同仁相關法律協助,及因公涉訟的經費輔助,經費不足部分可向警政署申請補助,會積極關懷、協助同仁,提供心理諮商輔導,全力作爲同仁後盾。

警政署指出,爲強化員警正確使用警械,保護民衆生命財產安全,已於去年10月完成《警械使用條械條例》的修法,更明確的定義警械使用時機,警政署亦針對修正後的第4條「逕行射擊」的四款時機與情境,參照學者著作及法院、地檢署的相關偵審文書,撰擬逕行射擊書面資料及擬定情境模擬,供員警教育訓練運用。

警政署強調,會持續強化員警教育訓練,增進正當、合理的用槍觀念,以保護民衆生命財產安全,併兼顧警察人員自身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