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壢幹架王「少爺」泰國販毒遭槍殺! 槍手及共犯遭起訴

強盜通緝犯石茂強在泰國遭槍殺棄屍案,檢方查出王紘騰在討論糾紛處理時,一言不合便持槍朝石的左太陽穴射擊,看見沒死就請周昱帆持槍而自己再度補槍。臺北地檢署調查後,20日依殺人罪起訴王跟周兩人。槍砲部分另分案偵辦中。(圖本報資料照)

強盜通緝犯石茂強在泰國遭槍殺棄屍案,檢方查出王紘騰在討論糾紛處理時,一言不合便持槍朝石的左太陽穴射擊,看見沒死就請周昱帆持槍而自己再度補槍。臺北地檢署調查後,20日依殺人罪起訴王跟周兩人。槍砲部分另分案偵辦中。

檢方調查,周昱帆是王紘騰的員工。許峰源(另行通緝)與王爲國中同學,林慶原則與王及石均有認識。王在泰國經營大麻店,王、周、許去年2月24日晚間搭乘班機前往泰國曼谷素萬納普機場,並在25日凌晨1時許降落,直接搭車前往王所承租在曼谷的租屋處。

王、周、許抵達後,即通知石位於同社區的居處前來王的租屋處討論相關糾紛處理事宜,林也聞訊前來。王、周、許、林在討論過程中,王與石一言不合,王在凌晨4點11分許,在其租屋處,持槍朝石的左太陽穴射擊第一槍,石隨即倒臥在地。

檢方查出,王在槍擊石之後,則將槍枝放回位於租屋處2樓周的房間內的槍箱。於數分鐘後,見石仍倒臥在地掙扎呼救,爲避免石的呼救聲驚動附近住戶,王遂指示周再度取來槍枝,4點15分許再朝石的左後腦射擊第二槍,石當場因子彈造成大腦損傷而死亡、。

王、周見石當場死亡,遂由王搭載林將石的屍體載往泰國曼谷機場附近,並將屍體丟棄藏匿於廢棄商店內,周、許則留待現場負責清洗現場血跡並先行叫車等候。

待王、林棄屍完畢返回租屋處後,王、周、許、林及王的泰籍女友即共同搭乘車輛自租屋處逃逸,前往泰國及柬埔寨邊境管制站而離開泰國逃往柬埔寨。

周昱帆於逃至柬埔寨後,在26日自柬埔寨金邊機場搭乘班機返臺,在入境時經刑事局國際刑警科員警通知到案,並扣得犯案時之衣物、行動電話等物品,而循線查獲上情。

檢方指出,王紘騰跟周昱帆所爲是犯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兩人的就犯行有犯意聯絡及行爲分擔,爲共同正犯,依法起訴。全案是北檢起訴的第14件國民法官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