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時社論》紓困4.0 資源留給需要的人
中時社論
新冠肺炎《紓困特別條例》6月底將到期,行政院向立法院提出修正案,擬將期限延長1年,且特別預算再加碼2100億元,總數達6300億元,新增預算主要用於補助受疫情衝擊的業者,稱之爲「紓困4.0」,民進黨立院黨團主張逕付二讀,擬月底加開院會三讀通過。
企業愈小愈受紓困歧視
因疫情惡化而加碼紓困,有其必要。但國家資源有限,《公共債務法》限定的政府負債上限逐步逼近,即使必須加碼,亦必須妥善規畫,讓每一分國家資源都用在刀口上,纔對得起納稅的國人。俗語說:「呷緊弄破碗」,爲趕紓困時程而倉促規畫的方案,極可能在遵循往例、未檢討紓困模式下,忘了藉機矯正過往紓困所顯現的問題,因抓錯重點而虛耗資源。
依媒體報導,行政院本次紓困,因製造業出口屢創新高,不準備予以補助;紓困重心轉向這波受衝擊嚴重的健身中心、K書中心、網咖、電影院、小攤商、基層弱勢農漁民等,餐廳也在考慮之中,目前尚未定案。由於疫情防治經費和補助費用之間會相互影響,所以還要觀察疫情變化再做最後決定。
行政院的施政重心轉向服務業是正確的,因疫情加重提高管制、阻絕人與人之間的接觸,受影響最大者必然是服務業。然而,各種行業都有其主管機關,以行業選擇來決定紓困補助的對象,是有其行政作業上的方便。但是,當受補助者必須透過申請,特別是要滿足某些條件時,申請者本身的作業能力是否足夠,經常就成爲能否獲得補助的關鍵。這意味着,一家中大型企業比起一家微小企業,會有較大的機會獲得補助;小企業往往沒有完整的財務紀錄,因此乾脆直接放棄,但卻會以「減少工時和薪資」或直接要求員工放「無薪假」應對衝擊,卻不向主管機關申報,所以也難反映在統計數字,也讓政府的統計低估了疫情對經濟的衝擊。
簡單舉個例子來說明這種現象。行政院最新公佈、截至今年4月底的的紓困統計中,就「薪資及營運資金補貼」上,經濟部對「商業服務業」受理了7.15萬件,覈准了6萬件申請案,總額178億元,受惠員工37.8萬人次;而對「製造業」則受理了3.48萬件,覈准3.2萬件,總額卻高達397.7億元,受惠員工90.5萬人。從這些數據,我們就看出了幾個問題:首先,製造業的核準率爲92%,商業服務業只有84%,明顯低於製造業。
家庭比企業更需要幫助
其次,即使採狹義的定義,以批發零售、住宿餐飲和運輸倉儲組成的「商業服務業」,去年底就業人數爲321.5萬人,還高於製造業的303.3萬人,但對受創較嚴重的商業服務業補助,竟然不到對製造業的一半;而且商業服務業只有近12%的就業者獲得紓困,遠低於製造業的30%。想想,受創嚴重且普遍的商業服務業,每10個人纔有1人獲得紓困,這是哪門子紓困?行政院在亮出洋洋灑灑的「紓困績效」時,難道對受創最深的產業受到的這種「紓困歧視」,完全沒有感覺,還自我感覺良好,認爲自己惠及蒼生、澤被天下?
這次疫情劇烈惡化,在3級或「強化3級」防疫的規範下,要求民衆儘量在家不要出門,也不準餐飲店內用,只能外帶,嚴重衝擊到和民衆基本生活相關的食衣住行,若真要對所有受創產業紓困到位,特別預算都難以負荷,所以應着重於生意受到嚴重影響,連起碼的生活都發生問題的就業者。這些人是誰呢?是小工廠、微型企業的負責人與僱工、傳統市場、夜市的小攤販,還有個人計程車駕駛,及衆多類似按摩、命相等靠現金收入的人,其中包括萬華茶室的小姐或歐巴桑,因爲她們失去現金收入就會衣食無着。
這些人收入不高,補貼他們最簡便的方法就是直接看稅務資料,例如家庭年報稅所得在新臺幣50萬元以下的,就以「基本工資」來保障其最低的生活需要,也就是補貼每戶每月2.38萬元,先連發3個月,不須申請直接入帳。
疫情肆虐下人人受害,國家資源有限,好的企業自然能找到出路,「殭屍企業」就讓其自生自滅,有限資源要用來幫助在生存邊緣掙扎的家庭或個人,以免治安惡化而危及社會穩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