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銀行理事會改組 新任理事1/27上工

中央銀行。(資料照)

中央銀行。(資料照)

中央銀行20日表示,接獲總統令「特派嚴宗大、朱美麗、董瑞斌爲中央銀行第21屆理事會理事併爲常務理事,陳駿季、洪福聲、李怡庭、陳思寬、張建一、陳旭升、吳明昌、林常青、蕭明福爲中央銀行第21屆理事會理事。任期自中華民國114年1月27日至119年1月26日止。」

中央銀行法第5條規定:「本行設理事會,置理事11人至15人,由行政院報請總統派充之,並指定其中5人至7人爲常務理事,組織常務理事會。前項理事,除本行總裁、財政部長及經濟部長爲當然理事,併爲常務理事外,應有實際經營農業、工商業及銀行業者至少各1人。除當然理事外,理事任期爲5年,期滿得續派連任。」

中央銀行表示,第20屆理事會理事任期自109年1月27日至114年1月26日止屆滿。本屆理事會對本行貨幣、信用、外匯政策之審議及覈定,以及業務計劃之核定等,貢獻良多,使本行順利達成中央銀行法定經營目標,績效顯著,令人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