眾院立法禁跨性別參加女生比賽 參院、白宮不支持
在共和黨主導下,衆院21日以219對203票,通過立法禁止出生爲男性的跨性別者參加女子體育競賽。情境示意圖。(Ingimage)
在共和黨主導下,衆院21日以219對203票,通過立法禁止出生爲男性的跨性別者參加女子體育競賽,違反本法的主辦單位將失去聯邦政府的經費補助。從票數對比看出兩黨立場涇渭分明,且民主黨主控的參院和拜登總統都不支持,最後還是難以成爲聯邦法律。
贊成者的主要論點是「公平」,天生女性的運動員要和生理男變性人運動員競賽,「本質上」就吃虧,會形成「不公平競爭。」
反對立法者說,本法案純粹是政治考量,會讓本已受到異樣眼光的跨性別者,遭受更多排擠。
目前已有至少20州制定類似法律,禁止跨性別者以女性運動員身分,參加各年級和大專院校體育競賽。
衆院共和黨通過的法案,把性別定義爲「出生時遺傳生物學及基因確定」的男或女性,如果成法,等於修訂50多年前制定的「法典第九章」民權法,規定聯邦贊助的機構不得准許「男性」參加女子運動比賽。
提案人共和黨籍佛州聯邦衆議員史杜(Greg Steube)舉他選區2020年奧運游泳選手艾瑪‧魏恩特(Emma Weyant)「吃虧」的案例,說明立法理由。魏恩特去年在全國大專運動會5000碼自由式決賽獲得第二名,而贏過她的冠軍選手是連續三年代表賓州大學男子游泳隊參賽後變性,獲准出賽女子項目的跨性別選手莉亞·湯瑪斯(Lia Thomas)。
衆院議長麥卡錫說,衆院通過這項法案當天,是「美國、女生與女性,以及體育公平的偉大日子。」
民主黨說,每個孩子,不論其性別認同爲何,都應該有機會參加體育團隊,不讓他們比賽,會讓他們覺得自己不重要。有變性女兒的民主黨籍華盛頓州聯邦衆議員賈亞帕爾(Pramila Jayapal)說,共和黨爲了政治得分,不惜把跨性別孩童當作替罪羔羊,實在殘忍。她提醒世人,四分之三跨性別學生曾遭騷擾或歧視,甚至還考慮過自殺。
她說,「本法案等於告訴我國這些最容易受傷害的孩子,『你們不屬於我們』。可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