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職/衝撞主審懲處:陳連宏禁賽3場、罰6萬 12日執行

富邦悍將陳連宏出來抗議主審江春緯。(圖/翻攝cpbltv)

體育中心綜合報導

針對陳連宏衝撞主審行爲,中職懲處出爐,陳連宏罰6萬、禁賽3場,12日開始執行。郭勇志郭泓志都是罰1萬元。

針對107年8月11日聯盟例行賽新莊球場統一7-ELEVEn對戰富邦賽事,第六局上半富邦選手郭泓志對主審不當言語,陳連宏教練頭部胸部頂撞主審,郭勇志教練以腳踢紅土覆蓋本壘事件。陳連宏總教練遭主審驅逐出場,郭勇志教練遭一壘審驅逐出場。郭泓志選手對主審不當言語,亦遭驅逐出場。

本事件聯盟決議懲處如下:

一、陳連宏總教練違規行爲,依聯盟規章團隊職員違規懲罰規定第15條球團隊職員對聯盟裁判之第2項違規行爲規定:…以胸部頂撞之行爲者,處罰款五萬元、禁賽三場;合併第14條遭驅逐出場者罰款一萬元,共計罰款六萬元、禁賽三場;禁賽部分自8月12日起開始執行。

二、郭勇志教練及郭泓志選手各依聯盟規章第14條規定:遭驅逐出場者處罰款一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