週刊爆「柯文哲市長室收賄1500萬」 她揭2疑點:情節太灑狗血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圖/記者林敬旻攝)

記者郭運興/臺北報導

民衆黨主席柯文哲因京華城案延押至明年1月,《鏡週刊》今(5日)再度爆料,裁定理由直指柯在市長室收受1500萬元現金賄款,另一處收賄地點則是京華城動土典禮。但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認爲,這樣的情節太灑狗血!商人提着龐大現金,進入滿滿監視器的市政大樓交付賄款,有必要如此明目張膽?爲何不挑更安全之處?她認爲,若北檢不適時澄清,甚至放任,最後就算偵察起訴,也早已賠上司法形象。遊淑慧表示,今天據媒體報導,知情人士透露,法官裁定延押的一大關鍵爲專案小組持續清查金流,發現柯文哲竟在市長室收受沈慶京1500萬元現金賄款,另有些錢則在工地交付,讓柯文哲無法抵賴。

不過,遊淑慧認爲,即便渴望真相的臺北市議會調查小組和她,也覺得這樣的情節太過驚世駭俗、難以想像,而且有兩大疑點。

第一「情節太灑狗血劇情」,遊淑慧說,商人提着龐大現金堂而皇之,進入滿滿監視器的市政大樓交付賄款,即便市長室內沒有監視器,但有必要如此明目張膽?爲何不挑更安全之處?市政大樓耳目何其多,與其一路清場,幹嘛不乾脆找第三地?

第二「有一槍斃命的證據爲何還不敢開槍?橘子有那麼重要」,遊淑慧再說,若北檢已掌握市長室收現金一事,坦白說,僅此一件,即足以一槍斃命、漂亮起訴;被告也難以用政治獻金爲由來砌詞狡辯。

遊淑慧質疑,但北檢至今仍未起訴,最大兩個主犯已羈押,北檢若已掌握市長室收賄款情節,橘子就已經不重要,但北檢遲遲未起訴,難道就爲了等橘子嗎?這顯然不合理。

遊淑慧指出,對臺北市政府和議會來說,是圖利或收賄並沒有差別,因爲只要證明京華城百億容積爲不法利益,就能主張討回。所以當時她調查的重點在於違反行政程序、法規與常規的部分。

最後,遊淑慧強調,或許金錢故事比較灑狗血、比較戲劇性,所以媒體每週一篇似是而非的金流報導。但這樣除了讓整個案情各說各話、真假難辨外,更慘的是,現在外界均認爲消息出處來自北檢,若北檢不適時澄清,甚至放任,最後就算完成案件偵察起訴,也早已賠上司法形象。

★未經判決確定,應視爲無罪

▼國民黨臺北市議員遊淑慧。(圖/記者鄭毓齡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