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樊某批准逮捕

2024年11月16日,廣東省珠海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以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對珠海市公安局提請批准逮捕的珠海“11·11”駕車撞人案犯罪嫌疑人樊某作出批准逮捕決定。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來源:廣東省珠海市檢察院微信公衆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