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公共託嬰需父母在職 空窗期無法請…議員籲放寬

新竹市政府提供月費僅1萬2000元的公共托育服務。不過有家長反應,申請條件竟要雙方父母都有在職證明,但沒有後援的家庭都需等到尋找好託嬰去處才能重返職場。圖/新竹市政府提供

新竹市政府爲減輕家長負擔,提供月費僅1萬2000元的公共托育服務。不過有家長反應,申請條件要雙方父母都有在職證明,但沒有後援的家庭,都是要等找到托育去處,才能重返職場。議員也籲放寬標準。新竹市社會處表示,收託對象以父母雙方皆就業者爲主,若家長一方爲育嬰留停者,需檢附證明,並待正式收託日起20日內提供復職資料。

王姓家長指出,他和太太因工作關係移居新竹市,沒有任何長輩和家人後援可幫忙帶小孩,現由太太留職停薪在家照顧孩子,近來太太想重返職場,未料申請公共託嬰服務發現,竟要父母雙方在職證明,詢問相關人士卻得到「可以先找臨時保母,等重返職場再申請」的答案。

王指出,新竹市好的保母十分搶手,要剛出生就先簽約,且都是以年爲單位,很難找到臨時保母,即使找到了也不安心,當初想申請公共託嬰一方面經濟考量,一方面覺得公家的比較安心,但沒想到申請卻受阻,認爲該福利政策「看的到吃不到」。

新竹市議員蔡惠婷也指出,沒有家人後援實際的家庭狀況,都是父母一方請產假、育嬰假留職停薪,或待業中顧小孩,等找到小孩託嬰去處,才能回到工作崗位,或是去找工作。蔡惠婷認爲,市府公共託嬰政策設計上有漏洞,建議放寬標準、修改條例,不要限制雙方都有在職證明,只要一方提供在職證明即可,才更符合實際需求。

蔡惠婷表示,未滿3歲的兒童托育準公共化服務是政府的友善托育政策,但若因爲一些不符現實的條件限制,讓雙親沒辦法申請到,那就可惜了這政策的美意。

新竹市社會處表示,公共托育服務參考其他縣市公託設置及收託標準,以雙薪家庭嬰幼兒爲主要服務對象,費用每月1萬2000元,免註冊費且含副食品費,還可以申請託育補助,期望藉此減輕家長負擔,並提升勞動參與率效益。

社會處說明,因名額有限,目前以收託嬰幼兒家長雙方皆就業者爲主,而如若家長一方目前爲育嬰留停者,需檢附育嬰留停證明即可申請送託,並待正式收託日起20日內再提供復職資料。

新竹市社會處表示,公共托育服務參考其他縣市公託設置及收託標準,以雙薪家庭嬰幼兒爲主要服務對象。圖/新竹市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