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市局處長未報備不得接觸李忠庭 綠議員:高虹安也需要嗎?
針對高虹安的道歉文,新竹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陳建名(中)認爲,高虹安是本末倒置,「最該約束的是李先生」。(本報資料照)
新竹市長高虹安近日爭議纏身,今天傍晚在臉書發出影片,在影片中2度鞠躬致歉,並提到將約束市府首長,未報備不得與李忠庭往來;但新竹市議會民進黨團總召陳建名卻認爲,高虹安是本末倒置,「最該約束的是李先生」,也想問高虹安市長私底下接觸李先生需要先報備嗎?
針對高虹安的道歉文,陳建名說提出3個問題,他認爲新竹市政府的公務同仁,從來不會想要接觸李先生,而是誰賦予李先生這麼大的權力可以接觸干涉市政。而高虹安提到將約束公務同仁,但該約束的應該是李先生,也問高虹安,「你可以約束李先生嗎?」
其次,陳建名也說,針對外界質疑建商提供的名車、豪宅,高虹安仍隻字未提。根據公務人員廉政倫理,公職人員應利益迴避,這陣子外界已經討論很多,那請問高虹安坐的名車住的豪宅已經還給建商了嗎?
最後陳建名也提到,外界都很好奇,如果市府的公務同仁與李先生接觸都須報備,那身爲新竹市最高首長的高虹安私底下接觸李先生需要先報備嗎?他認爲,高虹安的道歉根本是本末倒置。
針對高虹安提到的「報備」,市府發言人徐千晴也補充說明,報備的意思是,原則上是禁止市府官員跟李先生或其他本人親友有任何的接觸,李先生及本人親友也不應該跟市府官員有任何的接觸,萬一在公開或私人場合等非預期的情況下有所接觸,就需要進行報備說明,嚴守分際。
民進黨新竹市立委參選人林志潔也指出,該要求的是李先生不是公務員,依據錢局長和媒體報導,是李先生主動邀約市府首長,意在介入人事和標案。在這種情況下,去要求公務員不得接近李先生,否則嚴懲,跟在通姦除罪化前,只會要求和處罰第三者,全然不去檢討那個最該反省的自家配偶,有何不同?錯都在別人,不在自己人?
林志潔也開給高虹安和幕僚團隊法律必讀清單,包括行政法規請詳讀《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採購人員廉政倫理準則》;刑事法規請詳讀《貪污治罪條例》、《政府採購法》、《政治獻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