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檢察機關依法對馮斌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平羅縣人大常委會原黨組副書記、副主任兼縣總工會黨組書記馮斌(副處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石嘴山市人民檢察院交辦,由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檢察院依法向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馮斌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石嘴山市大武口區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馮斌利用擔任平羅縣房屋產權產籍管理所所長,平羅縣城關鎮副鎮長、鎮長,平羅縣交通運輸局局長、平羅縣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等職務上的便利,在房屋預售證辦理、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爲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來源:寧夏檢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