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詐騙虛擬財產也要被追責

原標題:詐騙虛擬財產也要被追責

寧夏日報記者 楊超

虛擬財產被騙後遲遲無法追回,16歲男孩爲挽回損失,竟模仿騙子的方法,購買不同的QQ號實施詐騙。

16歲的小林(化名)是一名在校學生,平時比較喜歡網絡遊戲,常通過社交平臺購買遊戲裝備。一天,他在一個遊戲QQ羣中被陌生人以“高價收購賬號”爲由騙取遊戲賬號,損失價值約1萬元的虛擬財產。小林報警,但因犯罪嫌疑人身份難追溯,案件遲遲未破。爲挽回損失,小林竟模仿騙子的手法,購買不同的QQ號扮演“買家”和“擔保人”,騙取被害人遊戲賬號和密碼,並將賬號在遊戲交易平臺上出售,所得款項用來揮霍。同時,小林還假扮“擔保人”,主動聯繫被害人,表示支付擔保金後可以提前放款,但小林收到被害人支付的擔保金後,便將對方拉黑。被害人發現被騙後報警,警方通過交易記錄鎖定小林。

經查,小林的行爲已涉嫌詐騙罪,但因小林是未成年人,案發後第一時間退贓並賠償被害人損失,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具有“初犯+悔過+賠償+諒解”等情節,銀川市興慶區檢察機關對其作出不起訴決定。

辦案檢察官提醒,民法典規定,網絡虛擬財產受法律保護,遊戲賬號、裝備等雖爲虛擬物品,但其通過玩家投入時間、金錢獲得,具有經濟價值,交易中若遭欺詐,可依法維權。同時,刑法規定,詐騙公私財物數額較大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此案中,小林騙取他人遊戲賬號進行出售並獲利,該獲利金額可以認定爲是網絡虛擬財產的價值,計入詐騙數額。

來源:寧夏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