抓到鄭文燦保冷袋藏678萬!陳揮文一看桃檢記者會氣炸了
鄭文燦涉收賄500萬元遭起訴求刑12年。(中時資料庫)
前桃園市長鄭文燦號稱「鄭百億」,檢調4度聲請搜索都被法院駁回,直到鄭文燦7月11日收押禁見後,檢警7月29日再赴鄭文燦臺北居所,纔在牀頭櫃扣得現金678.5萬元,其施姓助理家中也搜得現金近88萬元,是否涉及財產來源不明罪將另行偵辦。而資深媒體人陳揮文27日就表示,對於今天的桃檢記者會上不開放給記者提問,「鄭文燦放了600多萬在家裡是犯法嗎?你在怕什麼?請問這個主任檢察官爲什麼怕記者提問?」引發討論。
陳揮文27日在廣播節目《飛碟晚餐 陳揮文時間》中對檢方查辦鄭文燦並起訴的「品質」不以爲然,認爲漏洞甚多;他批此案爲多年前舊案,當時爲何沒積極處理?法院更多次不同意開搜索票...;等到現在纔出手根本是討好上意,形同爲政治服務,因此相關過程顯得很刻意、粗糙。他對檢方辦鄭文燦案前後態度不一,十分憤怒,批評這如何讓人相信檢調、司法是中立的?
針對檢方在起訴書中,提及另外發現藏在鄭文燦住處的678萬現金,陳揮文也質疑「我想請問檢察官你要證明什麼?你要證明鄭文燦在家裡藏了六百多萬,那這678萬是贓款嗎?還是洗錢?還是不法所得?你要證明什麼?」陳揮文質疑,「鄭文燦放了600多萬在家裡是犯法嗎?我想請問檢察官,任何一個民衆在家裡、臥室、辦公室放多少錢纔不犯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