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法12月4日上路 拉動中高齡勞參率 四招齊發

「高年級實習生」即將在臺灣職場真實上演!行政院拍板確定,《中高齡者及高齡者就業促進法》及其子法在12月4日上路勞長許銘春期許,透過專法三大亮點建構出友善「高年級生」就業環境,希望實施第一年將中高齡勞動參與率從64.05%拉昇至65%,約可增加7萬人就業。

臺灣邁入高齡社會,我國65歲以上老年人口今年提高至16%。據主計總處統計,截至9月止45歲以上勞動力爲480.8萬人,與十年前相比,增加91萬人、增幅23.3%,其中「中高齡」45歲至64歲勞參率爲64.07%,十年來上升3.76個百分點,而「高齡者」65歲以上勞參率爲8.89%,過去十年僅上升0.8個百分點,顯示協助中高齡及高齡者續留職場、穩定就業,成爲高齡化下重要課題

去年11月立法院三讀通過中高齡就業專法,原定今年5月1日勞動節實施,但因疫情攪亂勞動市場,延至12月4日上路。專法四大重點,包括禁止年齡歧視,發生差別待遇時,僱主應負起舉證責任;補助繼續僱用高齡者,協助續留職場;獎勵僱主進用中高齡及高齡勞工提供僱用獎助,最高可領18萬元;放寬限制,讓僱主用定期契約僱用高齡者。

中高齡就業專法六大子法將同步在12月4日上路,最大亮點爲提高中高齡及高齡者獎補助額度官員表示,僱主僱用公立就服機構推介45歲以上失業中高齡及高齡者,可發放每人每月1.3萬元至1.5萬元僱用獎助金,最長可領12個月、最高可領到18萬元。

勞動部祭出「僱用越久、獎助越高」的獎助,官員指出,若僱主繼續僱用依法退休者企業僱用人數逾30%、期間達六個月以上、且僱用薪資不低於原有薪資,也可向公立就業服務機構申請繼續僱用補助。繼續僱用期間滿六個月者,從僱主僱用第一個月起,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補助1.3萬元,第七個月起依受僱人數每人每月補助1.5萬元,整體可領到12個月。

舉例來說,一家20人企業中有八人超過65歲以上依法退休者,第六個月時剩七人在職,就可一次請領七人穩定就職六個月的54.6萬元僱用獎助,之後每月可依仍在職人數,每人每月請領1.5萬元補助,直到領滿12個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