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傳真-創業和新創大不同 你不可不知的Startup
Y Combinator創辦人Paul Graham寫過一篇「Startup = Growth」,很好闡述了對新創公司的定義,最重要關鍵就是「成長」,新創必須從零開始做到大,並在短時間實現高速成長。
創業開一家咖啡廳和新創做一個社交工具、搜尋引擎是明顯不一樣的,假設你開一家咖啡廳,以附近辦公的上班族爲主,那客戶羣體就是有限的;或進一步再營造成網紅拍照熱點,就有遠道而來的觀光客,不過規模仍然是有限的,成長也因此受限制,好處是不用擔心與其他地區咖啡廳相互競爭。如果開的是連鎖咖啡廳,可以選擇星巴克模式,開數百家以上的連鎖咖啡廳,這個模式將會面臨很多競業競爭及管理挑戰,但本質上並不存在要把公司持續做大的壓力。
如果是網路服務的新創業者,就必須在短時間內實現高速成長。網路創業存在一個「Network Effect」,概念是一種產品或服務,會隨着用戶人數增加,價值也會提高。如果想打造一個社交工具或搜尋引擎,將理解到這個世界不會存在活躍使用的1,000個社交工具或100個搜尋引擎,每個人最常用的社交工具就一 至二個,搜尋引擎也就一至三個。
對於新創公司的創業者只有一個選擇,就是快速做大規模,搶到第一,實現利基市場壟斷。如果經營的是一家新創公司,創業者的管理能力、招聘員工及組建完整團隊、產品獨特性乃至與股東及整個資本市場的關係,都和獨資創業開個咖啡廳明顯不同。
身爲新創公司的執行長,個人的工作和生活型態將產生劇烈改變,會有遠大的目標和理想,但必須犧牲些東西去交換,可能是休閒興趣,甚至是甜蜜的家庭時光。除此之外,本身必須不斷學習、接受並處理挑戰與挫折,不斷迫使自己成長,讓自己不會成爲公司發展的天花板。
釐清「創業」和「新創」不同,就可以理解創投只投資高速成長的新創公司,因爲決定一家創投報酬關鍵,就是要投到那一至二家最好的公司。創投本質是不允許投資「小而美」公司,如果你只打算開個幾家連鎖咖啡廳,每年賺個幾百萬,對創投投資是沒有任何意義的,想拿創投投資,就必須追求高速成長並實現壟斷,這也是創投追尋的「Power Law」理論,將目標放眼市場上前1%能取得大部分利潤的新創公司。
不管有什麼創業想法,首先問自己,「我做的是一個怎麼樣的事?我要追求怎麼樣的生活?我要實現的夢想和目標?我需要用什麼去交換?」臺灣絕大部分創業項目(>90%),在事業本質上其實不需要找創投投資,也不一定要走上規模化和IPO之路。以終爲始,你必須想清楚創業的動機與目的,才能展開這趟創業的奇幻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