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之眼】東海防空識別區指控今安在?
大陸東海防空識別區示意圖。製表/聯合報
本日爲中國大陸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11週年;2013年11月23日中國大陸透過新華社新聞通稿,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關於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的聲明》,聲稱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根據1997年3月14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防法》、1995年10月30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民用航空法》和2001年7月27日實施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等三項法條,劃設「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海防空識別區」(East China Sea Air Defense Identification Zone of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簡稱「東海防空識別區」(East China Sea ADIZ)。
同日中國大陸國防部亦依據前述政府聲明,發佈《中華人民共和國東海防空識別區航空器辨識規則公告》,要求航空器飛入該指定空域之內,必須提供相關辨識方式;同時亦在該公告主張「位於東海防空識別區飛行的航空器,應當服從東海防空識別區管理機構或其授權單位的指令。對不配合辨識或者拒不服從指令的航空器,中國武裝力量將採取防禦性緊急處置措施」;並且自同日上午10時開始施行相關規則。
從當時開始,筆者幾乎逐年都會利用劃設該防空辨識區週年前後,撰稿逐項檢討當年諸多強權與周邊國家政府發言單位、智庫學者專家以及媒體政治評論人士,對於東海防空識別區所提指控與預測是否成真,用來辨識前述提出指控者論述內容可信度究竟有多高?許多胡亂臆測是否正如作者當初所預期逐一證明確實是毫無根據胡說亂扯。
經過如此多年具體實踐,吾人會發現當初西方針對東海防空識別區所發動輿論與宣傳攻勢,已經逐漸熄火降溫,並且已經默認此項機制確實存在,各方亦不再對此提出異議。但說實在話,最重要原因是在於諸多配合西方輿論攻勢所提出之政治指控,其中包括損害國際空域航行自由並破壞民用航空活動安全,提升武裝衝突風險以及有可能趁機擴大領土主張範圍,到頭來都未曾實際發生,因此自然就讓此等政治指控以及刻意放話,到頭來經不起考驗自然不攻自破。
特別是當初許多學者專家,根本就不去探討在東海空域以及南海空域內,中國大陸空防單位掌握空中民航活動情態,在現實條件上存在高度差異,因此當時普遍魯莽臆測,認爲北京隨後就會劃設南海防空識別區。
筆者當時獨排衆議,分別依據三亞飛航情報區以及香港飛航情報區,可有效支援解放軍華南以及南海空域防空警戒辨識需求,在適當範圍內充分提供足夠民航動態資訊,讓空防單位可以過濾不明飛行器飛航動態,因此提出研判,認爲隨即劃設南海飛航情報區可能性相對極低;如今證實筆者研判相當正確。
不過話說回來,筆者當初亦曾針對中國大陸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所依據法條,探討其法理依據,在學術期刊上以「中共東海防空識別區之法條依據分析」爲題,撰寫過相關法理分析;結果發現中國大陸宣佈劃設東海防空識別區時,所聲稱依據法條錯誤嚴重漏洞百出。
但是到目前爲止,中國大陸官方亦從未就法條部分加以更正,或是透過法制工程加以補強。西方學界與官方更是隻會從政治角度解讀東海防空識別區,根本就毫無興趣從法理與法條上認真檢視東海防空識別區到底法條根據有理沒理。或許正是因爲各方對此議題都是進行政治解讀,因此中國大陸官方亦無意在法條層面,再提出任何修正或是調整補強。
類同於東海防空識別區,西方強權目前亦運用外籍軍事機艦穿越臺海周邊或是南海航行自由,提出諸多不實論述與釋放謠言,並對北京發動輿論攻勢進行政治指控。其中包括聲稱北京有意將臺灣海峽內海化,但卻完全不理解「內海」是地質學與地理學名詞,在國際海洋法中,根本就沒有此種用辭;同時也找不到北京官方何時提出過如此主張。
此外亦有聲稱臺灣海峽爲國際海域、國際航道以及國際海峽等稱呼,儘管此等用語在國際海洋法中亦並不存在,但諸多論者還是樂此不疲朗朗上口,真是將「政治指控毋須證據,帝國主義不用理由」霸道作風發揮到淋漓盡致,將本身自我催眠到興奮至極地步。此等指控到頭來會不會如同當初針對東海防空識別區,各方鼓譟紛紛鳴鼓而攻之,到頭來無疾而終呢?就讓吾人睜眼看下去吧!
大陸首艘航艦遼寧艦上的殲-15艦載戰鬥機在遼寧艦上演練阻攔着艦。 中新社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