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賬記錄中鎖定拒執證據
本報訊(記者盧金增 通訊員賈偉)“當前,羣衆對解決‘執行難’的期待和要求越來越高。陽谷縣檢察院和法院聚焦羣衆急難愁盼,攜手構建長效機制,加大打擊拒執犯罪工作力度,取得了顯著成績。”近日,山東省人大代表、山東金蔡倫集團總經理陳蕭在瞭解拒執類案辦理協作機制後說。
2023年10月,陽谷縣十五里園鎮服務鄉村振興檢察聯絡員向陽谷縣檢察院反映村民張某遇到的難題。2011年6月,一起交通事故,造成張某高位截癱,被鑑定爲一級傷殘。法院判決肇事方閆某支付賠償款16萬餘元。判決生效後,閆某遲遲未履行。法院通過執行裁定書、懸賞執行公告等方式督促閆某履行判決未果,遂終結本次執行。但在執行期間,法院查詢到被執行人有通過微信向其前妻轉賬的情況,可能涉嫌拒絕執行裁判犯罪,遂將相關案卷移送縣公安局。然而,公安機關始終未立案。
收到線索後,陽谷縣檢察院啓動立案監督程序。經調查,該院於2023年11月依法要求縣公安局說明不立案理由。隨後,縣公安局對該案進行立案偵查。
2023年12月,陽谷縣公安局對閆某提請批准逮捕。審查過程中,經檢察官充分釋法說理,閆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一次性向張某支付法律文書確定的賠償款並承擔滯納金共計18萬元。經陽谷縣檢察院提起公訴,今年1月,法院以拒不執行判決、裁定罪判處閆某有期徒刑九個月,緩刑一年。
在辦理該案中,陽谷縣檢察院發現閆某的行爲並非個案,爲進一步拓寬拒執案件線索發現渠道,該院探索建立了“拒執案件類案監督”數字檢察模型,通過與法院溝通,調取辦案系統中的執行終本案件,並與房管局、車管所、被執行人開戶行銀行交易流水等資產數據進行碰撞,發現被執行人有財產可執行而拒不執行的情況,及時開展監督。截至目前,已發現相關線索3條。
來源:檢察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