壯大“基層治理”力量,搭建社區工作“廣闊舞臺”
□沈柳晨
近日,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意見》,這是首個專門關於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的中央文件,對於打造一支政治堅定、素質優良、敬業奉獻、結構合理、羣衆滿意的社區工作者隊伍,不斷壯大城市基層治理骨幹力量具有重要意義。
社區工作者,是指在社區從事黨建、治理、服務工作的全日制專職工作人員,主要包括社區黨組織成員、社區居民委員會成員中的專職人員和社區專職工作人員。加強社區工作者隊伍建設,事關保障人民安居樂業,事關維護社會安定有序,事關鞏固黨的長期執政根基。習近平總書記強調,“基層社會治理成效如何,基層幹部是決定性因素。要統籌考慮基層幹部隊伍建設,逐步建立一支素質優良的專業化社區工作者隊伍。”
基層強則國家強,基層安則天下安。社區治理得好不好,關鍵在社區黨組織和社區工作者。只有把社區黨組織這個戰鬥堡壘建得更強,發揮社區工作者的重要作用,把社區工作做到位做到家,才能不斷提升羣衆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近五年來,全國社工證考試報名人數呈爆發式增長,從2018年的42.45萬,到2022年的約89萬,讓人直觀地看到發展壯大基層治理力量的可觀前景。
嚴格選配“明制度”,讓社區工作者“進得優”。社區工作是一門學問,只有建立一支素質優良的專業化社區工作者隊伍,才能以更高標準、更嚴作風、更優服務,讓千家萬戶更加切身感受到黨和政府的溫暖。此次發佈的意見,強調嚴格把好政治關、入口關,明確選聘條件,強化力量配備,持續優化社區工作者隊伍結構。在基層治理數字化、智能化深入推進的背景下,唯有社區工作者具備較強的綜合能力和破題破局能力,才能滿足居民羣衆對社區治理、社區服務等提出的更高要求。
打破發展“天花板”,讓社區工作者“有奔頭”。近年來,由於社區工作千頭萬緒、壓力大,在難以得到晉升的情況下,導致社區工作常常留不住優秀人才。意見明確要求,建立健全梯次發展、等級明晰、科學合理、運行有效的社區工作者崗位等級序列,加大從優秀社區工作者中招錄(聘)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力度,鼓勵和支持優秀社區工作者到高等學校等擔任特聘導師。唯有打破社區工作者晉升的“天花板”,才能讓社區工作者工作“有奔頭”。
明確待遇“不含糊”,讓社區工作者“有保障”。上面千條線,下面一根針。社區工作紛繁複雜,社區工作者十分辛苦,這是有目共睹的。意見明確提出,科學設定社區工作者薪酬構成和崗位等級薪酬標準,明確除具有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身份的外,原則上由街道(鄉鎮)與社區工作者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按國家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繳存住房公積金。唯有解決基本待遇保障問題,讓社區工作者看到希望,才能激活社區工作者隊伍“一池春水”。
一分部署,九分落實。“有盼頭、有奔頭、有保障”的社區工作者“政策紅包”,在搭建社區工作者更廣闊舞臺的同時,也激盪着基層治理更澎湃動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