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繳停車費 柯文哲出新招:禁停公有停車場、停路邊「貼欠錢」
▲爲解決停車欠費問題,柯文哲想出新招反制。(圖/記者周宸亙攝)
臺北市有不少停車費欠繳大戶,市府每年都花盡心思催繳、追討欠費。市長柯文哲26日主持交通會報時,下令交通局研擬「認車不認人」新規定,只要民衆車輛欠繳停車費長達1個禮拜,所有北市公有停車場都不準停,停路邊停車格也會貼上「欠款」公告。柯認爲,用這樣方式應該可解決95%以上欠繳案件。
臺北市政府26日上午舉行交通會報。根據交通局資料,2017年停車費欠繳案數達9602件,停車欠費件數達30萬5671件,催收金額3610萬1260元;2018年停車費欠繳案數達3萬2031件,停車欠費件數達66萬8786件,催收金額達7577萬3090元。
2019年停車費欠繳案數達1萬3994件,停車欠費件數達22萬1116件,催收金額達2574萬7470元;2020年停車費欠繳案數達1萬2120,停車欠費件數達22萬8912件,催收金額達2651萬6950元。
停管處指出,現行的執行辦法,會配合簡訊系統及查報久停車清查作業,由交通警察大隊及本處分別執行逾檢車及久停車拖吊,以阻絕持續欠費及佔用停車位。
據統計,停車欠費催收及強執收回金額自2016年起,分別爲2016年221萬7370元、2017年7,95萬9505元、2018年1778萬8995元、2019年1882萬7155元、2020年1723萬9070元。
北市停管處長李昆振受訪表示,北市目前只要民衆欠費超過300元,就會用簡訊通知進行催繳,如果是欠費逼近萬元的嚴重欠繳大戶,一旦停入公有停車場、路邊停車格時,市府也馬上就會知道位置,通知執行署進行拖吊。
針對柯文哲提出的新制,李昆振表示會回去研議,不排除與現有做法並存;李強調,還是會等民衆欠費達一定程度後才執行,若只是欠幾十塊、一時忘記繳費,就被禁止停車恐不符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