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公幼師生比1:12 延至115學年挨批
準公共幼兒園將於8月進入第3作業期程,國教署於29日公告,要求115學年度達成師生比1:12。但家長、幼教團體仍認爲,教育部作法明顯偏向業者。(基隆市政府提供)
準公共幼兒園將於8月進入第3作業期程,國教署於29日公告,8月起教保人員每月基本薪資調高2000元,也要求115學年度達成師生比1:12,即班級內每1名教保人員最多照顧12名幼生,每班最多24名幼生,以減輕教保人員負擔。但家長、幼教團體仍認爲,教育部作法明顯偏向業者,不利維護家長及幼童權益,更無助提升幼兒園改善品質。
國教署表示,現行師生比已達成1:12的幼兒園,於113至115學年度契約期間,連續3年優予獎勵;未達師生比1:12的幼兒園,從114學年度起漸進實施,並將現行師生比納入114學年度成本計算。
就教保人員薪資,國教署說明,教育部107年起調高教保服務人員薪資,8月開始未滿3年以下者月薪至少3萬3200元、滿3年至未滿6年者至少3萬6200元、滿6年以上者至少3萬9200元。
不過,全國家長團體聯盟輔導理事長彭淑燕批評,師生比1:12的作法討論多年,原本預計全國明年可達成,如今又要延後,顯示政府根本是在糊弄,如果官方始終都是站在業者角度考量,準公幼政策長期推動,勢必不利於家長、幼童權益。
至於先前傳出教育部規畫的園方續約條件,要求3年內不能發生虐兒情形,引起部分業者不滿,在國教署的正式公告中,調整從112年3月1日《幼兒教育及照顧法》修正施行後,如負責人、園長對幼兒有違法對待等不當情事,經地方政府調查認定情節重大,便不能申請續約。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理事長許文菁說,原本期待透過不續約或退場機制,導正準公幼違規亂象,如今看來恐將持續惡性循環,「家長永遠會被綁架當人質!」
面對幼教團體的質疑,教育部迴應,強調嚴格並強化履約期間的退場機制,以維護幼兒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