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越新能:收到 2024 年 3 月、4 月增值稅退稅款 27108746.74 元

金融界9月11日消息,卓越新能銷售自產的資源綜合利用產品可享受增值稅即徵即退政策,退稅比例爲 70%。公司於近日收到所屬期爲 2024 年 3 月、2024 年 4 月的增值稅退稅款合計 27108746.74 元。該筆款項已達到公司 2023 年度經審計淨利潤的 34.48%。公司根據相關規定,上述款項屬於與收益相關,已計入相應期間損益。具體會計處理以及對公司 2024 年度損益的影響以會計師年度審計確認後的結果爲準。

本文源自:金融界AI電報

作者:電報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