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駕接駁車傳得標團隊換血 機場公司:依採購法辦理

桃園機場第三航廈目標2027年完工,二、三航廈接駁將改爲自駕電動巴士,近日爆出承包商成運汽車欲以工研院取代原本負責自駕系統的主要分包商理立公司。機場公司表示,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等規定,成運公司滿足必要條件及審查後,可變更分包商。記者黃仲明/攝影

桃園機場第三航廈目標2027年完工,二、三航廈接駁將從過去軌道系統改爲自駕電動巴士,承包商成運汽車去年底以17億4540萬元得標,卻在半年後大幅更換團隊,以工研院取代原本負責自駕系統的主要分包商理立公司。機場公司表示,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等規定,成運公司滿足必要條件及審查後,可變更分包商。

針對桃機航廈接駁採自駕巴士相關爭議,機場公司今天表示,桃園機場第三航廈旅客運輸系統工程爲建置第二及第三航廈間之自駕電動巴士系統,服務管制區內之旅客,路線全長2.2公里,契約金額17.45億元;本案得標廠商爲成運公司,分包商之一爲理立公司。

機場公司指出,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36條等規定,成運公司如欲變更分包商,須先提出變更之必要性,以及不低於原分包廠商資格之具體說明,經本案之設計顧問、總顧問分別審覈通過後,再提報至機場公司審查。成運公司於今年6月14日提出變更分包商之請求,設計顧問已於6月26日回覆成運公司,要求成運公司說明變更之必要性。

機場公司透露,已要求總顧問、設計顧問依採購法及契約規定落實審查。本案自駕電動巴士運行於封閉場域之高架專用道,有關安全性之檢測,契約已明訂應於測試場域通過第三方驗證,亦需進行現地持續30日之系統可靠性測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