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殺不該被美化,更何況有的思想言行本就難言美
點擊藍字關注,多點在看防失聯
個人觀點,不代表任何組織與單位
前幾天被那位去瑞士主動結束生命的女孩的視頻刷屏,其實一開始我沒太在意,看很多人說感動,還以爲是重病終末期患者希望在臨走前仍能有充實的人生。後來才發現是一位長期不遵醫囑,拒絕使用必要藥物的紅斑狼瘡患者,去瑞士做協助自殺。
作爲曾經研究過紅斑狼瘡的人,我知道這病雖然無法治癒,卻不是絕症,只要科學治療,絕大部分患者可以過着與常人一樣或接近的生活。這位女孩的視頻裡對紅斑狼瘡這種疾病、治療意義的描述有很多科學上的錯誤,這促使我寫了主要基於紅斑狼瘡科普的文章。
每100名女性裡就有1人會不幸得紅斑狼瘡,對疾病、治療有如此大錯誤的東西廣泛傳播,無法不擔心其危害,萬一有別的患者甚至是普通人覺得這樣好美、好自由,後果是什麼?
我也提到了我對這位女孩去指責母親的不認可,其實我對這位女孩的行爲總體就不認可,我完全不認爲她的想法言行值得點贊,更不認爲這是什麼生命教育。
這篇我就嘗試論述一下爲什麼我堅決反對美化這件事,也非常不認可這位女孩的思想言行。
首先,作爲社會,我們不應該美化任何一個自殺行爲。這位女孩不是去瑞士安樂死,瑞士法律禁止安樂死,只允許協助自殺。所以她就是去瑞士自殺的。美化自殺,甚至僅僅是宣傳自殺的細節,都很有可能引發模仿行爲。這在現實生活中有很多血淋淋的例子,像針對學校中青少年自殺的研究就發現很容易出現自殺“聚集”,一位學生的悲劇往往會導致其它學生的模仿。這是爲什麼國際上很多地方有嚴格的自殺報道限制。
那位女孩本質上就是在直播自己去瑞士的整個過程,那些“我沒有遺憾”之類的說法,在網上瘋傳的潛在危害是什麼?那些爲她點贊,說這是生命教育的人想過嗎?
從原則上,我們就不能去美化自殺,這是其一。
其次,若論人生哲學,這位女孩在視頻裡宣揚的,我竭盡婉轉也只能說是極爲偏頗。
像拒絕遵照醫囑使用激素治療,說得冠冕堂皇,就算生病也要美。一羣人莫名其妙說這是對生命質量的追求。經得起推敲嗎?
什麼是美?美本來就應該是多種多樣的,畢竟人生下來就高矮胖瘦參差不齊。一些疾病可能會改變我們曾經引以爲豪的特質,但美是否應該只侷限於過去的自己能是什麼樣子呢?
這位女孩對美的定義似乎就是自己要維持在90斤,要在沙灘曬出古銅色皮膚,這樣看上去健康性感,男生們會愛慕。治療的激素讓我臉腫了就不美了,遵循醫囑建議避免太陽就沒法美了。這種對美的認知與定義難道沒有過於膚淺嗎?
最荒誕的是有人認爲這位女孩彰顯女權,是女性追求自由。她的“寧可少活40年,也要享受陽光、沙灘,享受美好的身材給我帶來的各種男性的愛慕、愛情和自由”,難道不是非常男權嗎?她的審美追求難道不是典型的困在男權社會男性定義的美里面了嗎?即便自己的健康已經不允許她追求這種基於男性愛慕眼光、標準的美的定義,也要削足適履,女權什麼時候廉價到這種程度了?
更何況,人這一輩子本就是不斷變化的啊,40歲的你能和20歲那會兒長一個德行嗎?60歲又會和40歲一樣嗎?如果自己只能認定一種美是美,不論自己身體、處境變化,這是值得稱讚的審美觀嗎?
平均下來每100名女性裡就有一位會得紅斑狼瘡,我們的社會上有很多和這位去瑞士的女孩得同樣疾病的人,大多數可能也要避免陽光曝曬,使用對身形有影響的激素。爲這位女孩近乎一根筋的人生美學點贊,那其他千千萬萬積極治療的患者是怎麼回事?到底誰的人生觀價值觀深刻?
再者,這位去瑞士的女孩的處世方式更是讓我別說點不了贊,連苟同都做不到。
很多人稱讚她爲自己而活,活得精彩漂亮。爲自己而活在原則上當然不錯,可沒有人活在真空中啊。我們個人的行爲或多或少會影響到他人,你爲自己而活瀟灑的時候,是否起碼要考慮一下對別人的生活會造成什麼影響?
雖然我在文章裡一直說這位去瑞士的是女孩,可她已經42了。她去瑞士帶着自己78歲的老父親。稱讚說她獲得父親支持,父女感情好,是否考慮過,你看完她的所有視頻,點贊稱頌後,這位好像還有輕度阿爾茲海默的老父親,要一個人帶着愛女的骨灰盒坐十多個小時的國際航班回國?
至於父親的支持,很多人也指出在視頻裡就能看出有多無奈。一個40多歲的人,對自己的行爲影響就沒點數嗎?這種“爲自己而活”是否過於自私任性了呢?
這位40多歲的女孩是否考慮過自己78歲的老父親想要的生活是怎麼樣的呢?你爲自己而活的時候,是否影響了別人爲自己而活的可能性?
而在視頻中宣稱母親將紅斑狼瘡遺傳給她,更是令我憤怒。首先這在科學上就是錯的,完全不可能有什麼查出兩個紅斑狼瘡基因,就知道是父親還是母親傳給孩子的說法。其次,就算不懂科學被騙子基因公司忽悠了,但凡講點邏輯,有點腦子的,衝去質問母親前,難道想不到如果真是母親有這基因,能傳給你致病,母親自己咋沒得病啊?
有些人和我說她和母親還有其它矛盾,母親在她生病時沒有照顧等等。這些我看了她的視頻,我知道。照顧一個有嚴重慢性病的家人確實是不小的負擔,在這個過程中,我們不能排除會有人說過激的話,做過激的事。但衝回家把自己的病歸罪於母親,是否越界太多了呢?
另外,你要真看過這位女孩的視頻,那麼別忘了,她得紅斑狼瘡這事還是她母親淚流滿面告訴她的,是爲了讓她能聽勸,別在太陽下出門。而她自己也說過母親勸她吃藥,她拒絕,開始出現隔閡。
其實生活中我們經常能看到父母得重病後非常擔心這是遺傳病,會遺傳給自己的孩子。雖說父母與子女間的感情往往沒法對等——也未必需要對等,但能衝去指責母親給自己帶來疾病的,我也只能對這位自稱曾經是上海最好(或最貴,I don't know and couldn't care less)的託福老師說:this is a new low.
更不能忽視的是,她還把這做成視頻發到網上,我看到這個指責母親的視頻時,在微信視頻號已有1.6萬讚了。萬一她母親或其它親屬看到這視頻會是什麼感受?40多歲的人幹出這樣的事,好自由好瀟灑,但我想說,這樣的自由瀟灑,還是少一點爲好。
這位女孩在很多個視頻裡強調所謂的自主權——包括現在引發爭議的關於換腎的一些說法。如果你看過她關於換腎的視頻,那麼你應該會感覺到她個人是傾向於允許一些交易的存在。儘管她並沒有像現在指責她宣揚器官交易的那些人說的,宣稱她就應該得到器官,但她在整個視頻裡表露的是,她認爲應該有這個自主權。
很遺憾,人的自主權恰恰不是如此絕對,她自認爲她應該有的很多自主權實際是不存在的。比如人不能自由處置自己的器官——即便在她視頻裡說的允許非親屬間活體移植腎的美國,允許的也是捐贈,不是買賣。
甚至是她去瑞士做的協助自殺,真相是瑞士的法律並沒有直接允許協助自殺,只是由於在針對協助自殺者入刑的條文里加了“有私利”的前提,讓“無私利”的協助自殺者可以免於刑事處罰,才留下了協助自殺的操作空間。儘管在大多數國家自殺並不違反法律,但我也沒聽說哪個國家說去意已決的人,周圍人不能阻攔,可見生命還真不是自己能隨便自主處理的。
說到器官移植,尋求器官移植的患者,是否有能力與意願去維護自己的健康,也是考慮是否適合獲得器官的標準之一。參考這位女孩過去對待疾病、醫囑的態度,我很懷疑她是否能符合成爲器官移植受體的標準。
每個人當然應該有自主權,但是否也應該有一點責任與擔當呢?活着如果只講“我想什麼”,“我要什麼”,而沒有勇氣與毅力去接受“我該做什麼”,“我需要放棄什麼”,是不是太巨嬰了一點?
新冠疫情裡,我們已經看到過很多這種誤把自私當自由。歐美那些反疫苗的人堅決拒絕接種疫苗時不少也打着自由自主的旗號。這些人感染病毒時,當然還是應該得到救治,我們也應該同情得病的他們——有些不幸去世的也值得哀悼。但這不意味着我們就應該忽視他們過去有問題且有危害的行爲,默許這種對自主權、自由的曲解。
這也是爲什麼,我認爲這位不幸得了紅斑狼瘡的女孩,給我們的是一個生命教訓,並非生命教育。
訂閱關注防失聯
也別忘了備用號
更多精彩內容見Youtube:Y博的科普園